指间流沙 发表于 2016-1-14 16:03

随州网关于涉嫌侵权及投诉类帖子的相关处理公告

各位网友大家好:

一直以来,经常有网友因为各种感情或者经济等纠纷问题在论坛发帖,其中有些帖子会有涉及到当事人姓名、住址、照片等隐私的曝光,或者有些帖子会带有一些对当事人涉嫌辱骂、人身攻击的字眼。随州网在此郑重提醒,互联网是人们传播信息和交流的场所,是一个健康有序的活动空间,而不是用来侮辱、诋毁,人身攻击的工具,它受到道德的规范和法律的制约。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四条第一款中规定:“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第六条第二款中还规定:“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鉴于以上法律法规,为预防发帖人无意中触犯法律,也为了适当保护当事人隐私,论坛中若出现此类帖子,论坛管理人员会第一时间酌情编辑、屏蔽或删除相关信息及字眼,希望广大网友理解,也希望大家理性发帖,理性解决问题。同时我们也欢迎实名举报,但举报者本人必须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我们有权要求举报者提供相关的身份证件以证明自己的身份。

另外,涉及到投诉类的帖子,如果是投诉方主动要求删帖的,可直接给论坛管理人员发站内信联系删帖,或编辑自己的帖子,用新的内容覆盖原内容即可;如果是被投诉方要求删帖的,则有以下三种途径可供选择:

第一,直接与发帖人沟通,如果发帖人同意删帖,可由发帖人在原投诉帖下回帖要求论坛管理人员删帖,或给论坛管理人员发站内信,提出删帖要求,我们看到后会及时做删帖处理。

第二,被投诉方根据帖子的投诉内容作出正面回复,并加盖公章提交到随州网办公室,工作人员会根据情况关闭评论或下沉帖子。

第三,如果被投诉方单方面要求删帖,必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以及宣传部或网监部门的删帖函来随州网办公室,工作人员凭函件删帖。


实在是?仁心仁 发表于 2018-8-31 09:06

清廉随州,通报曝光也不能发?

白告 发表于 2016-5-13 12:13

这样一来还有人说真话吗?

凊凊魺灬漁 发表于 2016-4-17 18:32

随州和揩网

5807497 发表于 2016-1-14 16:08

这个规定好。依法办网

清心可以 发表于 2016-1-14 16:21

"第一,可以直接联系发帖人要求删帖,如果发帖人同意,可由其本人在原帖下回帖,或给论坛管理人员发站内信,提出删帖要求,我们看到后会及时做删帖处理。"
这一段晦涩难懂,请予以修改,使网友更易理解

当我们对一违规帖子予以处理的时候,实际上是在保护双方当事人,是对双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

指间流沙 发表于 2016-1-14 16:26

清心可以 发表于 2016-1-14 16:21
"第一,可以直接联系发帖人要求删帖,如果发帖人同意,可由其本人在原帖下回帖,或给论坛管理人员发站内信 ...

给个建议,怎么改?

清心可以 发表于 2016-1-14 16:38

第一,a、可直接与发帖人沟通,如果发帖人同意删帖,可由发帖人在原帖子下回帖要求网站管理人员删帖,或给论坛管理人员发站内信,提出删帖要求,我们的管理人员看到后会及时做删帖处理。b、发帖人可以直接编辑帖子,用新的内容来覆盖原帖,但有一点:回帖是没办法编辑的,如果同时需要删除回帖,那只有短信联系网站管理人员了。

看这样是不是稍微明确点?仅供参考,有班门弄斧之嫌

辐射 发表于 2016-1-14 23:11

纷纷扰扰何时休

为她奋斗 发表于 2016-1-16 09:02

辐射 发表于 2016-1-14 23:11
纷纷扰扰何时休

沧海一声笑。。。。。。。

来啊打我啊 发表于 2016-1-17 10:13

为她奋斗 发表于 2016-1-16 09:02
沧海一声笑。。。。。。。

一起摇太阳。。。。

老魏费品回收 发表于 2016-1-17 11:24

净化网络,提升随州文明!

随州梦 发表于 2016-1-17 11:46

说的非常好

qchqiu 发表于 2016-1-21 14:17

{:1_535:}{:1_535:}{:1_536:}{:1_536:}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随州网关于涉嫌侵权及投诉类帖子的相关处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