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楼]我并不完全赞同车让行人:《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车辆、行人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规定。
所以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外拍时你真的能确定谁错了吗?车辆减速经过斑马线时,你无法确定行人是否继续或者立刻前行都会给司机造成心理影响。 当然双方素质决定当时情况,可以像江浙司机学习,真的是人为先。
第二部分是比较关注的,行人逆行或者横穿马路还是要多多提醒,这样的案例太多。随网报道,亲人提醒才是最有效的。
关于第三部分,摩托三轮车载重为:1t上限,载货载人确实有点影响市容。同时,随州交通部门并没有限制路段,三轮不超载,正常行驶也算正常。你们知道的这影响市容的事还是交给城管处理比较合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