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提升市民幸福指数议案的决议
(2014年1月10日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田涛等10名代表提出的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提升市民幸福指数的议案》,会议决定通过此项议案。
会议指出,物业管理是民生问题,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随着新一轮的城区开发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居民小区会越来越多,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加强物业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是我市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加强这项工作,对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幸福指数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共担责任的意识和多方协调管理的合力,切实把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是加强对《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引导规范物业管理和谐发展。要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引导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促进业主依法履职和维权;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同时曝光服务质量低下企业,促进优胜劣汰,促使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二是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要切实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对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住建、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三是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全面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研究制定随州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办法,明确住建、房管、街道(乡镇)、社区的职责分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运作以及指导监督等,支持和帮助业主参与物业管理,提高自律意识。五是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简化维修资金申请手续,做到积极拨付,确保项目及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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