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树社区(棉纺厂)前生活区即将拆迁,拆迁方给出的标准是:原地还建补偿标准1:1,异地还建补偿标准为1:1.2。各位看官怎么看?如果换做您是被拆迁方,您怎么看?怎样补偿算合理,望各位踊跃发言,在此谢过各位~!
随州市内棚户区改造将从铁树社区开始,后续还将拆迁的还有“原油泵厂”、“草店子店”等。居住此地的朋友们,你们怎么看这个补偿标准?
http://www.0722fc.com/news/2014/0402/article_18944.html
2、产权调换标准 (1)新建安置房以高层为主,选择本棚户区域内还房安置的,按房屋建筑面积征一还一的比例不找差价的原则进行;选择异地还房安置的,按征一还一点二的比例不找差价的原则进行(按异地还建点的经济适用房价格和市场价格)。 (2)住房面积在42㎡以内的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签约并搬迁的,按现有住房给予7㎡的安置房面积奖励,但奖励面积加原产权面积不得超过42㎡;原住房面积加奖励面积达不到42㎡的,补差价格按成本价结算。 (3)住房面积超过42㎡,低于60㎡的,面积补差价格按经济适用房价格结算。 (4)住房面积60㎡以上的,选择安置房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面积的部分按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价格结算。被征收人选择的还房面积少于被征收房屋面积的,按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5)安置房户型面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实际状况,户型面积约拟定为50㎡/套、70㎡/套、90㎡/套、110㎡/套四种户型(房屋具体面积以房产测绘面积为准)。户型选择由被征收人根据被征收房屋面积大小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时,双方约定。 (6)安置房建造标准:外立面按规划设计执行,室内为毛坯房,水电入户,电话、闭路电视、电脑、管道燃气等管线入户,还房时按还建面积60元/㎡标准补助室内装修费用。 (7)小区的环境建设:征收部门按照还建小区规划,承担小区道路、场地的硬化、亮化等工程,负责强、弱电管网的建设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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