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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推荐] 今日推荐94——书摘:章小东《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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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读]我站在水池子的旁边,看着自来水哗哗地流淌在这块新鲜的狗肉上面,遥远褪色的记忆渐渐被冲洗得显露出来。那块狗肉好像没有皮,粉红颜色,被一层白色的筋膜包裹着。




本文摘自:《吃饭》 作者:章小东 出版社:世纪文景 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年7月


写在前面—红烧狗肉和罂粟花

睡梦当中,电话铃遽然狂响,儿子的声音从大不列颠传送过来,这个六尺汉子正在太阳当头的牛津校园用手机和我通话:“英国人问我,有没有吃过狗肉?”

“没有,当然没有。”我毫不犹豫地大声撒谎。

“那么,侬有没有吃过狗肉?”

“怎么可能?妈妈从来也不会吃宠物的。”我继续撒谎。

“那就好了,我要去上课了,下了课再给侬打电话。”

儿子的电话挂断了,黑暗里留给我的只是一片嗡嗡的拨号声。看了看夜光表上显示的时间,长短针渐渐走向一条竖线。

“今天的黑夜怎么这么长?”我想了想便披上睡袍,走到硕大的玻璃窗前。拉开厚实的窗帘,窗子下面万籁俱寂的庭院正幽幽地向我显示出鬼魂一般的阴森。邻家的老狗在它的狗房子里发出坦然的鼻鼾,似乎正在享受黎明前最后的安详。

我把我的前额轻轻贴在冰冷的玻璃平面上,突然,在我的眼前跃出小孃孃的身影。我那被黄浦江吞没的小孃孃,此时此刻,正兴冲冲地拎了一刀狗肉朝着我走过来。她仍旧穿着那件被我幼时的保姆胖妈想办法搓皱的的确良衬衫,三脚两步地从后门冲进来。她把手里的狗肉对着如今早已仙逝的胖妈高高举起,胖妈连忙接过来问:“哪里来的?可是新鲜?”

“当然新鲜,这是我们这群‘黑帮’在郊区劳动的时候,乡下人为了换粮票,偷偷卖给我们的。”小孃孃说着,就快手快脚地清洗起这块狗肉来了。

我站在水池子的旁边,看着自来水哗哗地流淌在这块新鲜的狗肉上面,遥远褪色的记忆渐渐被冲洗得显露出来。那块狗肉好像没有皮,粉红颜色,被一层白色的筋膜包裹着。小孃孃找不到红烧狗肉的菜谱,胖妈讲她会做,就好像红烧牛肉一样。于是大锅烧开水,把切成块状的狗肉投入,除净腥血,又在一口铁锅里放入食油烧至冒烟,下狗肉煸炒,加入黄酒、酱油、白糖和葱姜,又下花椒、肉桂、八角、丁香、小茴香。小孃孃和胖妈挽着袖子忙得不亦乐乎,把个厨房间弄得乒乓乱响,等到狗肉装入一只砂锅炖,煤气改用小火时,母亲回来了。

母亲一看到小孃孃就说:“侬胆子太大了,怎么敢溜回来?”

“乐乐哮喘,吃狗肉会好的呢。我不敢回去,怕保姆阿莘出去报告,所以就到这里来了,一整条的狗呢,足够大家大吃一顿。剩下的请胖妈帮我送去给乐乐吃,我就赶末班车回乡下,没有人会知道的。”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侬这样奔波,不累死才怪呢。”母亲怜爱地绞了一块热水毛巾递给小孃孃,又冲了一杯麦乳精。胖妈则在另一个煤气炉头上哗啦哗啦地炒面粉,一会儿面粉炒得焦黄,胖妈用筷尖挑了一小撮塞进小孃孃嘴巴里。

“真香,里面拌了芝麻,留一点给东东吧。”小孃孃说。

“不用,东东在家里,总有的吃,侬带去好了,再加一点糖。”母亲说。

说着说着,狗肉烧好了,满屋子的奇香。胖妈给大家盛好饭,又连汤带汁地舀了一勺狗肉盖在上面,姐姐看到了说:“五香狗肉盖浇饭啊!”

“乡下人的狗是吃屎长大的,我在乡下劳动的时候就看到那些饿狗,跟在小孩子的背后,舔伊拉刚刚拉完屎的屁股,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我是不吃这种龌龊东西的。胖妈给我烧一碗泡饭,加一点咸菜就可以了。”母亲说。

“不要乱讲,有句老话‘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呢。这肉香得一塌糊涂,侬晓得吧?广东人称狗肉是三六香肉。”小孃孃说。

“为什么是三六香肉啊?”我问。

“三加六就是九,‘九’的广东发音和‘狗’相同,为了避免直呼其‘狗’,让侬妈妈这样的人感到不舒服,就拐弯抹角地称之为‘三六香肉’了。”小孃孃回答。

尽管母亲对那顿五香狗肉盖浇饭大煞风景,但一直到今天,我和姐姐回想起来,那仍旧是最美味的一顿狗肉了,鲜嫩筋道。还有身处逆境仍旧津津有味地带领我们大嚼狗肉的小孃孃,始终不能让我们忘怀。

……

电话铃又响起来了,儿子在电话里对我说:“妈妈,昨天晚上我做了个很奇怪的梦,我梦见侬在厨房里煮红烧肉,那肉极其的香,侬讲,这叫香肉,怎么会有这么好听的名字叫‘香肉’啊?是不是真有‘香肉’呢?馋得我口水都要滴下来了。”

“做梦的事情怎么可以当真?侬大概很久没有吃妈妈煮的菜了,回来吧,妈妈想侬了。”

我曾经说过,儿子就是到了八十岁,在妈妈的眼睛里仍旧是个小孩子。可是现在,我怎么告诉这个在视狗为宠物的国度里长大的孩子,把一条大狗当作他最好的朋友的儿子,他梦里吃的“香肉”就是狗肉呢?

儿子吃狗肉,是在丈夫赴美求学以后的那个冬天发生的故事了。我一个人背着儿子上下班,他教我唱歌,我教他讲话。风里来雨里去,我把儿子包裹得严严实实,他把我抱得亲亲热热。我到食堂里给他买了一个肉包子,那只包子热乎乎的雪雪白,硕大一个。儿子高兴得用两只手紧紧捧牢,他“啊唔”一口,放在手里看了看缺了口的包子说:“咦,没有肉啊!”

“侬的嘴巴太小了,还没有咬到肉呢,再咬一口!”

儿子“啊唔”又一口:“还没有肉。”声音有些沮丧。

我拿起包子看了看说:“哦哟,这一口咬得太大,把肉一口咬进嘴巴里,吞下去了,还不知道啊!”

旁边一个新分配来的大学生拉拉说:“不是咬得太大,而是肉太少了,

一口咬不到,两口就咬过去了。现在肉紧张,过几天我想办法给侬弄一点香肉,让他好好吃一顿。”

我已经想不起来了那时候到底是肉少还是钱少,总之,在那些刚刚出道的大学生为国家的前途大叫“痛苦”的时候,我这个比他们大不了多少的年轻少妇,实实在在地为现实生活大叫“痛苦”。我会真心实意地倾听他们的“痛苦”,同时为儿子没有肉吃而更加“痛苦”。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明白,那时候为什么肉会如此紧张,“肉”都到哪里去了呢?

两天以后是星期六,当时还没有实行双休日。拉拉把一个沉甸甸的蒲包塞在我的办公桌底下说:“好东西,送给你的儿子。”我会意地点了点头,趁着午休,一个人急急匆匆拖着这只沉甸甸的蒲包回家。

这是一个冬日的午后,我从花园的侧门溜进去,把蒲包丢在院子里的水龙头下面,抬起头来,看一眼没有温度的太阳,深深吸了一口气。我是一个从来也没有弄过狗肉的人,为了我的儿子,我必须亲自动手。我好像看到了小孃孃在为乐乐烧狗肉,小孃孃朝着我笑了笑,我又听到了她的声音:“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 ”

于我一咬牙扯开了蒲包,立刻倒抽一口冷气,向后退去,一张狰狞的狗脸呈现到了我的面前。怎么和当年小孃孃拎进来的狗肉是不一样的呀?小孃孃拎进来的是狗肉,而这却是一条刚刚杀死的全狗。狗的鼻子被重锤击烂,喉咙口被切开,血已经放得干干净净。可怕的是森白的牙齿和爆出的眼珠子,那两只怨恨的眼睛盯着我,使我觳觫。这以后,我都没

有办法忘记那两只怨恨的眼睛,常常是在半夜三更的时候,它们紧紧地盯

着我,让我不得安宁。

我飞快地把狗翻过身体,不要再看到那张狰狞的面孔,然后偷出姐姐的美工刀,在狗的后背上一刀切下去,割开了滑唧唧的狗皮。美工刀极其锋利,使用起来相当顺手,就好像手术刀一般。刀尖沿着狗皮底下的脂肪割过去,很快就把整张狗皮都剥了下来。遇到艰难之处,干脆把四只爪子、尾巴和脑袋一起砍掉。我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屏息静气,就好像是一个熟练的屠夫。连我自己也被自己的心狠手辣惊呆,我想这大概就是人的动物性——弱肉强食。

剥了皮的狗瘫软在水池子里,就好像一个蜷缩在那里的婴孩,淡黄色的阳光冰冷地洒落在粉红色的狗肉上,我深深吸了口气,继续操作。仍旧是那把美工刀,狠狠戳入狗的屁眼,一下子就把肚子破开了,鲜红的内脏还有些余热,让人感到恶心,我以为我会趴在墙根旁边呕吐,但是没有。我非常镇定,飞快地操作。

这一天的红烧狗肉是母亲烹饪的,我把整条狗都剁成了小块,就交给了退休在家的母亲,自己则回到办公室上班。下班拉着儿子的小手回家,还没有走进家门就闻到了厨房间里芳香四溢,母亲好像忘记了她早先说过的狗吃屎的故事,竟然带着我的儿子大快朵颐,儿子高兴地把个小肚子吃得滚滚圆。

但是这一天,命该我倒霉,一口狗肉还没有咽下去,一根骨头卡到了喉咙口,儿子和母亲轮流拍打我的后背,那根骨头仍旧不上不下卡得我眼冒金星,几乎断气。最后只好把我放在姐姐的残疾车上,拖到后马路上的五官科医院挂急诊。一位年轻的护士动刀动钳,就好像我剥狗肉一样,好不容易血肉模糊地拔出那根狗骨头,她大惊失色地说:“啊哟,侬吃的是

什么鱼啊,怎么骨头这么大?”

我没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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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9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到家里躺在床上,只听见母亲拥着儿子坐在床上看菜谱,这本印满了彩色照片的菜谱是儿子最早的启蒙书。他们俩一问一答:“走油蹄髈好吃?”

“好吃咯!”

“糖醋排骨好吃?”

“好吃咯!”

想起来有些奇怪,在我儿时的记忆里,母亲好像从来也没有这么津津有味地陪我看过菜谱,只有一把戒尺紧握在手,逼我背诵:“王者以民为天,而民以食为天。”背这篇《汉书》卷四十三《郦食其传》是我最愤恨的了,远比《三字经》拗口难读。背到最后,母亲总归还会加上一句:“记住,无论是国家还是家庭,这都是顶顶重要的呢。”

喉咙口的疼痛一阵紧一阵,母亲和儿子的笑语让我无法入睡,于是夹着被窝睡到挂着父亲遗像的客厅。我感觉到,父亲慈爱的大手覆盖在我的眼睛上,疼痛渐渐离我而去。不知过了多久,突然听到父亲从苏联带回来的那台笨重的无线电“嘟、嘟、嘟、嘟—— ”地叫了起来,睁不开眼睛,睁不开眼睛……年轻的母亲穿着一身花布旗袍,悠悠地来到我的面

前……

她说:“起来了,太阳升起了。”

“…… ”

“起来了,该要上学了。”

“…… ”

“起来了,要吃饭了。”

我一下子跳了起来,然而,房间里一片寂静,至于父亲从苏联带回来的那台笨重的无线电,大概老早就被扔在阳台上,任凭风吹雨打变成灰烬了呢。这时候一口冷风撞进喉咙里,我开始咳嗽。

我拼了命地咳嗽,从早咳到晚,从冬天咳到春天,从春天咳到夏天、秋天,又是冬天,一年过去了。在这一年当中,无论是西医还是中医,打针还是吃药,舶来货还是偏方,都止不了我的咳嗽,我知道我不会好了,这是上苍对我的惩罚,我不得不甘心受罚,因为我几乎活剥了一条狗皮,我认命了。

我坐在办公室里形销骨立,窗子外面刚刚还是红日高照,一忽儿就变成电闪雷鸣,初夏的狂风暴雨让我联想起好婆的话:“打雷忽闪都是天老爷发脾气。”不由祈求天神,让所有的惩罚都落到我的头上吧,千万不要伤害我的儿子!一想到幼小儿子即将失去母亲,人生的道路上谁会来照顾他吃饭?不由心痛。

一阵声嘶力竭的狂咳,把我逼到头昏眼花的境地,我以为马上就要断气了。正在这个时候,一个顶头雷,把我震得跳了起来,同时看到门外闪进一个小老头儿,再仔细一看,那是图书馆员老丁,据说老丁当年是蒋介石的卫队长,后来因为舍不得家小,没有跟随主子出逃,在监狱里蹲了三十年。放出来以后,就被安排在我们单位的图书馆,任一闲职,算是落实政策了。我记不得以前是否听到过这个沉默的老丁讲话,我以为他是哑巴。此刻,老丁站在我前面,毫无表情地说:“窗子下面有一片红、紫、白色,向上开放的花,每朵花有四个花瓣,单生枝头,妖艳绚丽。叶子大而光滑,呈椭圆形。大雨过后去把花瓣外面的壳剥下来,不要洗,泡水喝,侬会好的。”

我咳嗽咳到了肝肠寸断的地步,办公室外面过路的同事无不为之心痛,甚至连这个哑巴也开口说话了。老丁说完,立刻就在大门口消失了,甩下被他震慑的我,一个人站在办公室的当中发呆。人的求生欲往往是不可理喻的,一想到老丁刚才说的“侬会好的”这几个字,我立刻跳将起来,不管是真还是假,想都不想一下就扑进瓢泼大雨当中。果真,沿着大楼的花坛里面站立着一束半人高的花丛,花茎直立,花叶互生,边缘是不规则粗齿,具有羽毛形状,忽闪着银色光泽的绿色,呈现出幽幽森森的气势。那粉色的花朵有一种薄纸的质地,孤零零地高高地开放在花茎的顶端,下面还有一根长梗,很有挑逗的意味。我贪婪地把所有花瓣外面的壳都剥了下来,包进一块花手绢。雨突然停了下来,天边升起一道七色的彩虹,被剥去外壳的鲜花,一朵朵在雨后的阳光底下耷拉下了脑袋。

回到办公室,把花壳投入保暖杯,注入开水,一串青汲汲的水泡从杯底泛起,我不假思索地一口喝下去,立刻整个的喉咙都被一股辛涩的味道充胀得麻木了,我以为我会呕吐出来,不料却好像中了邪一般一口一口喝得精光。喝光了以后咂咂嘴巴,里面生出一股轻微的甘甜,有一种飘逸洒脱的感觉,当时我并不知道,刚刚喝下去的就是“魔鬼之花”。回到家里,母亲的鼻子在我周边嗅来嗅去,她说:“侬到啥地方去过啦?怎么身上有一股阿芙蓉的味道啊?当年我外公的鸦片房里充满了这种味道哦,侬的好婆是最痛恨的了。”

我没有回答,心里却打鼓,又一想:中国解放那么多年了,怎么会允许在国家机关里种植罂粟?一定是母亲弄错了。

不幸的是,母亲是对的;幸运的是,我顽固的恶疾——咳嗽停止了。

我不知道应该感谢老丁还是痛恨老丁,第二天当我赶去办公室上班的时候,远远就看到老丁握着一把大剪刀,咔嚓咔嚓地把那片花的脑袋剪得干干净净,看到我,他隐晦地翻了翻眼睛,什么话也没有说。我曾经趴在那片土地上寻找被老丁摧毁的花朵,结果那里褐色的泥土就好像是张开了神秘嘴巴,把那绚烂华美的碎片统统吞咽了下去。只是在我身体里面,留

下了永远的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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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9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多年以后,前往呼兰河一位女作家的故居参观。同行者们高举着照相机,集中在这个女人早年的居所里流连忘返。大家都想在那里窥探到女作家成功的秘笈。只有我一个人,百般无聊地漫游到了后院。到了后院,我突然立定了下来,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我看到这个被女作家视为天堂的菜园子里,竟密密麻麻地种植了深埋在我鲜血里的罂粟花!这花比老丁指点我泡水的花更加鲜艳,更加茂盛,拳头般大小的花朵多为半重瓣或重瓣,它们如火如荼地争奇斗艳。我感到自己的心脏急剧地跳动,生怕惊动这些神的精灵。我轻手轻脚地走到跟前,在那股久违的奇特香味当中,跌倒在黑色的泥土地上。头顶上面是一片碧蓝的天空,拥挤的白云在那里变幻着,透过密密匝匝的罂粟花瓣,一时间我看到了火烧云。真的,我在这罂粟花的当中,看到了诡谲的火烧云。

女作家带着罂粟的毒素离开了她的呼兰河,到处寻找她的前途;而我则带着罂粟的毒素漂流到了异国他乡,到处寻找“吃饭”的地方。

“那个地方叫‘伊登’,人人不愁饭吃…… ”胖妈双台下巴上面那两片厚嘟嘟的嘴唇皮,在我眼前忽隐忽现,她神秘兮兮地对我说。我不会忘记,胖妈讲这句话的时候还是很早很早以前,一个冰冷的清晨。我一个人坐在饭厅里一张八仙桌子的后面,两只脚荡来荡去,苦巴巴地看着鼻子下面的一小盘卷心菜根。这些卷心菜根是胖妈从小菜场里捡来的,冲洗干净放在清水里煮熟,然后撒了两粒粗盐放到了我的面前。旁边一座老式的立钟,咔嗒咔嗒地向前赶路,沉重的黄铜钟摆前面的玻璃门上,映现出一缕袅袅升起的热气,这是从我的早餐——卷心菜根里冒出来的。我用小手拨拉来拨拉去这盘子卷心菜根,我咽不下去,心想:“要是有一口稀饭,只要有一口稀饭,我就听话一天,不吵也不闹。”

那个年头被称为“三年自然灾害”。仍旧是父亲从苏联带回来的那台笨重的无线电,音量被正在梳洗的母亲扭转到最高一挡,无线电里传出来一男一女两个义愤填膺的声音,一字一句批评苏联赫鲁晓夫“土豆烧牛肉就是共产主义”的讲话,他们说这是修正主义。

“伊拉啥事体这么凶?为什么这么恨土豆烧牛肉?我喜欢土豆烧牛肉,我喜欢修正主义。”我嘟囔了一声。

母亲听见了惊慌失措,她跑到我的面前说:“不许瞎讲,小小的人,当心吃官司。”

“那不是修正主义,那个地方叫‘伊登’,人人不愁饭吃…… ”胖妈说。

“侬最好不要把这种邪教的东西弄过来毒害东东!”母亲说。

这就是在那个“三年自然灾害”的早晨,面对着一盆咽不下去的卷心菜根,我第一次听到“伊登”这个名字,从此铭刻心间,终生不忘。一直到二十多年以后,我终于决定整理行装,出门远行去寻找“伊登”,寻找“吃饭”的地方了。然而让我始终不能明白的是:出身在穷乡僻壤的胖妈,怎么会知道“伊登”?!

记得,临行之前,母亲固执地把一件件做饭的家什和基本调料塞进我已经超重的箱子,脸上呈现的是生离死别的悲哀。她说:“出门在外,最要紧的是吃饭。凡是可以和侬一起吃饭的人,就会是侬的朋友。假如连中国饭也不接受,就不会是侬这个中国人的朋友!”

于是,我一到美国,就开始邀请大家来吃饭。二十多年过去了,连我自己也记不清楚,我一共请过多少人来吃饭,一共去过多少人家吃饭。我只知道,在无数次的吃饭当中,我把我的爱、我的生命,全部地奉献……

我一直想告诉母亲关于我的“吃饭”的故事,却因为忙于寻找“吃饭”,拖过了一天又一天;我知道母亲一直在等待我的“吃饭”的故事,却因为害怕打搅我的“吃饭”,等待了一天又一天。

终于,一切趋向定当,我可以平心静气地坐在母亲身边,告诉母亲,关于我的“吃饭”的故事了。不料,母亲已经不会聆听我的故事,不会吃饭了。对此我感到心痛。假如可以让我在吃饭和母亲当中重新选择,我一定会选择后者。然而人生无悔,我已经过了知天命的年纪了。

因此,我的这本《吃饭》是为我的母亲写的。我要让母亲知道,我这二十多年吃饭的故事;我的这本《吃饭》是为我的朋友写的,我要让我的朋友们知道,我是如何在这无根的土地上吃饭的;我的这本《吃饭》是为我的儿子写的,我要让我的儿子知道,“无论在何时何地,最要紧的是吃饭——民以食为天!”

《吃饭》的故事都是真实的,人物是虚构的。假如你发现其中的人物很像你,那一定不是你,只是你也许有过类似的经历,纯属巧合。而我仅仅是把这二十多年吃饭的故事,全部拼拢在一起。我感觉到远在另一个世界的母亲,已经开始倾听我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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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9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客和吃饭

拖着沉重的锅碗瓢盆,牵着儿子的小手,上飞机下飞机百般周折,总算到达了美国的科罗拉多州波德市,这是我在美国的第一个家。环顾四周有些失望,这里与我想像当中的“伊登”相差甚远。一个男人在我身边忙进忙出,感觉有些奇怪,困思懵懂地想:这个陌生的男人,就是和我结婚了十年的丈夫吗?从今以后我就要和他在一个锅子里吃饭了吗?

记得苏青有本小说《结婚十年》,讲的是她维系了十年就结束了的婚姻史。而我结婚了十年,才刚刚要开始我们的婚姻生活。因为自结婚开始,我和丈夫便长期分居在两地。特别是五年以前,丈夫干脆出国深造了。五年了,儿子都已经五岁了,在他记忆当中的爸爸,仅仅是电话当中叫儿子的声音以及信封里拆出来的照片。

正想着,这个男人从冰箱里拎出来一爿冻得“贼骨铁硬”的猪猡肋排骨,砰一声扔到水池里对我说:“今天有二十多个留学生和他们的太太要过来为你接风…… ”

我一下子从时差当中清醒过来:“什么?是今天?马上就要请客?离开始吃饭的时间只有几小时了!”

“不要紧张,这不是请客,是吃饭。” 丈夫说。

“请客和吃饭有什么不一样?”我问。

“当然不一样,‘请客’是东道主全包,‘吃饭’通常是朋友聚餐。来‘吃饭’的人自会带一盆小菜,或者一瓶老酒。因此,你只要准备一道够我们三人吃的菜就可以了。”丈夫说完了又加了一句,“大家已经等了很久了。”

我有些糊涂了,不知道这些素不相识的留学生是等我,还是等吃饭。听上去“吃饭”要比“请客”简单得多,可是对我这个在上海烧饭向来有保姆打下手的人来说,一时间,只会对着一整爿肋排骨不知从哪里割下去。整爿肋排骨躺在水池里满满当当,看样子就是二十多个人也可以吃得畅透畅透。有肉总归是开心的,我拧开热水龙头,看着冰块在水柱底下一

点点融化,自己的脑袋也随之活泛起来。难怪大家都想到美国来,在这里就是当个卖肉的人也比在上海轻松。这一整爿的肋排骨在上海只配吊在肉摊头前面的铁钩上,让顾客用两只手

指头翻来翻去挑选的。选中了,那个套着一张油汲汲的橡胶围裙的男人,就会嘿一声吆喝着,把这爿排骨拎到他的案板上,用一把古早的朴刀,梁山好汉一般,乒里乓啷一顿乱斩,立时,一块块一寸见方的小排骨,便打理得干干净净,带回家里,只需放在水龙头下面冲洗一下,就可以下锅了。而这里的肋排骨,好像是刚刚从屠宰场里运出来的一样,斩也不斩就卖出来了。

美国猪猡似乎比中国猪猡大出很多,一整爿的肋排骨,足有三尺多长,一尺多宽,两指多厚,又极其沉重。我试着把肋排骨从水池里拎出来,不料手一抖,喀隆嗵一声,冰冷的肋排骨又跌回了水池里。“什么声音?你要我帮忙吗?”正爬在客厅里的地毯上,和儿子一起摆弄那只从上海带过来的变形金刚的丈夫问。

“妈妈,侬弄痛了吗?让我看看…… ”儿子飞到我身边说。

“没有关系,侬去玩吧。”我弯下身体亲了亲儿子,感觉到自己又有力气了。我对自己说:“这是我在美国的第一顿饭,绝对不可以认输。”别转身体把丈夫原有的一大套窄窄的长着牙齿的不锈钢刀具,放到了橱柜的高处。然后从鼓鼓囊囊的行李箱里找出母亲塞进去的那包烧饭家什,其中有菜刀、案板、擀面杖以及固体酱油和各种香料,还有一小瓶醋。这些东西占据了整个的厨房,我看着它们满意地笑了笑,因为它们就好像是我,从此要成为这里的主人。

我把钢刀放在肋排骨上面比试了一下,效仿卖肉人的架势,先是顺着骨头把肋骨切成一条条的,然后才把这一条条的肋骨一寸一寸斩断。我以为很难斩,结果还好,大概有三分之一是软骨头,三分之一是可以斩得动的硬骨头,最后的三分之一才是厉害的。

差不多花费了一个多小时才把肋排骨分割好,这时候手臂有些酸痛了。想起来在上海是轮不到我下厨。曾经在姐姐坐月子的时候,我把一镬子红烧肉烧得焦炭一般,连鸡也不要吃。不料,一漂洋过海,就变得能干起来,幸亏母亲把那本印满了彩色照片的菜谱(也就是儿子最早的启蒙书)送给了我,我便可以操刀掌勺当起了主厨。

我拉开冰箱,发现里面的蔬菜都是成双成对的,两大包土豆、两大包圆辣椒、两大个包心菜。我暗自笑起来,这是美国买一送一的便宜货。看起来我那个从来都是大手大脚大少爷的丈夫,也学会了搨便宜。冰箱下面的保鲜抽屉塞得满满登登,拉了拉,拉不开,里面有东西卡住了。再用一把力:“哇!这是什么菜呀?怎么如此巨大?顶天立地把整个抽屉撑得扑扑满。”

“怎么样,看不懂了吧?这是上海白菜啊,人家讲这菜就好像是中国来的移民,一代比一代发,几十年下来,比美国人还高大。你芝加哥婶婶的重孙,不是比你婶婶几乎高出一倍吗?今天这一棵菜,足够大家吃一顿了。旁边抽屉里还有两棵芹菜,也是一样大的。” 丈夫说。

我拔出这棵上海白菜,和上海小菜场里的小白菜相比,就好像到了恐龙世界。还好母亲最后坚持塞给我一只黑漆漆的炒菜镬子。炒菜镬子是生铁铸成的,够大,够结实。不然的话,我真不知道怎样才可以在丈夫那只小小的平底锅里把这些排骨和菜弄熟呢。

我马上找出镬子,架到灶头上。不料新的问题发生了:中国的煤气灶上面有一个可以翻上翻下的架子,无论大镬子还是小镬子都可以稳稳当当坐在里面。而这里的炉灶是用电的,平塌塌一个铁架子,煞煞平地搁在一圈圈的电热丝上面,尖底的炒菜镬子放在那里滚来滚去,一放手就打翻。

我眼珠子一转,看到小花园里有一只种花的瓦盆,便先小心翼翼地把瓦盆的底部敲掉,又冲洗干净倒扣在炉口上,虽然边沿敲得像狗啃一般,但是那只炒菜镬子搁在上面,倒也稳稳当当。为了自己的小聪明,我很有些得意。等到暮色渐渐降临的时候,一道经过改良的无锡肉骨头已经用小火炖在炉灶上了,那棵巨型的白菜也被我切成一片片铺在肉骨头的底下。此刻厨房间里散发出一阵阵浓郁的香气,令人陶醉。我想起来好婆的话:“米饭、小菜都是通人性的东西,只要用心对待,就会得到回报。”

我顺手拔出一双母亲给我带来的筷子,插到肋排骨当中试了试,突然我的手哆嗦了一下,我发现这是一双我小时候用过的象牙筷……

母亲一定是有心让我把这双象牙筷带出国的,这是我的象牙筷,上面有个豁口,是被我砸出来的。那还是在很早很早以前,我坐在好婆家的灶披间里吃早饭。旁边一扇卍字纹花窗的外面,一棵茂盛的无花果树,在烟雨蒙蒙的雾色当中,正孕育着自己新生的果实。好婆把醉夫和乳腐放到我的面前,又端出一碗昨天晚上吃剩的咸菜黄鱼汤,我连汤带鱼舀出一勺放到嘴巴里。啊哟,那鲜美的滋味一直渗透到我的骨子里。

一个和尚拄着一把收起的湿漉漉的油布伞,阴沉沉地站在我的对面看着我,良久以后他对我的好婆说:“小姑娘要远行吃饭。”

“远到哪里?”

“远到伊的血缘够不着的地方,远到年年月月不相见的地方,远到中秋的晚上不能回家吃饭的地方…… ”

“不要乱讲,瘌痢头,侬给我滚出去。”我生气了,愤怒地把手中的象牙筷对着他扔了过去,筷子砸在桌子上,又反弹了起来。

“看到没有,我说对了,本来伊的筷子捏得老老高,就是要远行,现在又把筷子扔了出去,幸亏被我接着,不然的话,小姑娘一辈子也回不来了。”说着,他把筷子轻轻放回到我的面前。

我看了看筷子,筷子顶上砸出一个豁口。我有心有意捏低一点,无用!我的命不幸被那个和尚言中,我真的出门远行了。想到这里有些百感交集,我要把这双筷子清洗干净,收藏起来,留给我的儿子,告诉他,这就是妈妈远行的命。

此刻,玩累了的儿子在卧室里津津有味地听他的父亲讲解《三国》,厨房间里一张可以加长的餐桌已经摆好在客厅的当中,餐桌的一边放着一大摞纸盘子和一包塑料叉子。椅子倒不是放在餐桌旁边的,而是远离餐桌立在墙边排成了一排,就好像是冷眼关注着房间里发生的一切。看着这张空空荡荡的餐桌,不由有些感伤,想不出来和丈夫分别的这多年当中,他是怎样坐在那里吃饭的,他会一个人吃饭吗?我实在是一点儿也不了解他了。

趁着客人们还没有到达的空当儿,我把我的行李箱搬进储藏室,这只老式的牛皮箱子还是父亲的,父亲每次出国都会带着它。当母亲把这只箱子交到我手上的时候,我知道母亲是想告诉我,父亲永远陪伴在我身边。我把箱子打开,立刻有一股遥远的亲情把我紧紧包裹。我心痛地抚摸着箱子的每一个角落,发现逝去的年代在这里留下了一道裂缝。我找出针线正准备修补,突然,我的手就好像被烫到一般缩了回来,这是因为我把手探到这条裂缝当中,在箱子的内衬底下触到一件硬物。

我屏息静气,一分钟以后轻轻把这个硬物抽了出来。我发现这是一个陈旧得霉迹斑斓的小纸筒,上面还有父亲的签名,并注有小字。“购于”后面是一行俄语,我看不懂。我把小纸筒轻轻捧到桌子上,小心翼翼地打开,呈现在我眼前的竟然是一幅印刷得极其精致的油画。这是美国画家爱德华· 霍珀1927 年的作品《自动售货机》,我的心颤抖了。

远处挺拔陡峭的落基山峰,正幽幽地站立在我的窗子的外面,带着郁闷的眼睛注视着我,黯然神伤地压抑着我。我茫茫然地抚摸着手中小小的画卷,一个戴黄色毡帽的年轻女人坐到了我的面前。她是从哪里来的?又要到哪里去?她有没有亲友和家人?为什么会如此孤独寂寞地坐在这家空旷的餐厅里?是不是也要到这里来寻找“吃饭”?父亲想要透过这幅画告诉我什么呢?

我的手指轻轻地滑过油印的画面,怅然若失地静静等待着里面那个凝视着一片空白的女人会给我一个回答。就这样,不知道时光流失了多久,大门被推开了。我好像没有听见敲门,眼睛一眨,一大群赤着脚的留学生们涌进来。他们很自然地把鞋子脱在门外,又七嘴八舌地和我打招呼,打断了我的思绪。紧接着,这些人熟门熟路地到厨房间找出各自需要的餐具,刀叉碗筷,都是我刚刚想找又找不到的呢。顿时有一种被排除在外的感觉,好像这些客人才是这个房子的主人,而我却变成了外人。我有些张惶失措,最后看了一眼画面上的女人,她浑身上下流露着的苍凉,立刻向我逼迫过来。

“好香啊!”一个高头大马的北京女孩惊叫了起来。

我回头一看,她已经把那只炒菜镬子端出来了。我连忙跑到厨房抽出砧墩板,又把那只倒扣的瓦盆拨拉到砧墩板上,然后放到餐桌正当中,炒菜镬子刚刚好地搁了上去。

“哟,真聪明,很有古朴的艺术感。”女孩子说。

“那当然,啥叫上海人啊!”一个戴着黑边眼镜的男青年一边说一边把一只密封的锡纸盘子放到了砧墩板的旁边。

这时候,我发现那张不小的餐桌上已经挤满了各种各样的碗盘,这些碗盘的上面,多数蒙着一张保鲜纸,或者抿紧了一张锡纸头。

“啊呀,我忘记烧饭了呢!”我说。

“算了,电饭煲太小了,只够煮三个人的饭。反正菜够多,不要饭了。”丈夫说。

我没有回答,只是快手快脚在一只玻璃烤盘里洗好米,又按照比例放进水,抿上锡纸,放进预热好了的烤箱。记得好婆对我讲过:“‘吃饭’一定要有饭,不然的话,就不是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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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9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还是在那个瘌痢头和尚对好婆讲了我要远行吃饭以后,好婆特别关照我的话。那时候,她真的把我当成了即将要远行吃饭的外孙女。这天,好婆一边怜爱地为我添饭,一边告诉我:“每一个人都要出去找饭吃的,到了吃饭的时间,连佛也要出去找饭吃。佛教里的《金刚经》就是从吃饭开始的,这是最平常的事了,更何况我们这些平常人,更要以平常心对待。”

“妈妈,我可以吃那个肉骨头了吗?快要被大家吃光了呢。”正在我沉浸在回忆当中的时候,儿子飞过来,抱着我的腿问。

我一看,真的!大家早已围着餐桌开始夹菜了,那一大镬子的肋排骨飞速消失。我连忙找出儿子的专用碗筷,赶紧为他夹了几块肉骨头说:“当然,侬总归是第一的。”

“伊拉怎么都坐在地板上吃饭的啦?我也可以在地板上吃饭吗?”儿子问。

“不可以,我们坐到那张写字台边上去。”丈夫走过来说,并带着他坐到房间角落里的一张宽大的写字桌前,从旁边拉过来了一把椅子。

“我再去给你拿一点蚝油牛肉,这蚝油牛肉一向是我们这里最好的菜呢。”我听到丈夫对儿子说。

“我咬来咬去咬不动,还是吃肉骨头,这肉骨头真好吃,比好婆从无锡带来的还好吃。”

“真的!大家都在抢呢…… ”丈夫说。

我暗自笑了笑,便走到洗手间把自己梳洗干净,这才走出来加入到大家中间。我和大家一样,一只手端着一个纸盘子,到餐桌上面拿菜。

“喂,这是谁烤的火鸡腿啊?怎么割不动的呢?”

“我烤了一个多小时了,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那个戴着黑边眼镜的男青年看着他带来的锡纸盘子,一筹莫展地说。

我一看,那是一只硕大无比的带着后腚的火鸡腿,烤得焦焦黄黄的,煞是好看,只是一刀下去,丝毫不动。那个戴着黑边眼镜的男青年拿着洋刀在鸡腿上割来割去,终于下了狠心用力砍下去,鲜血立刻冒了出来。

“啊呀,根本没有烤熟呢,你以为便宜的火鸡腿这么好烤的吗?”

“快点扔到厨房里去,血淋淋的,太恶心了!”

男青年神情沮丧地端起了锡纸盘子,我伸手接了过来,端到厨房间里。后面跟进了那个北京女孩。

“你的手艺真不错,一眨眼工夫,肋排骨全都吃没了!”她把那只底朝天的炒菜镬子交给我。

“哦,谢谢你帮忙。对不起,怎么称呼?”我看着她问。“叫我菲小姐好了,我还没有结婚,有一个同居的美国男朋友,就是站在那里喝啤酒的,他叫瑞。”菲小姐说着,远距离和瑞做了一个大方的飞吻。

我别转过身体,把那只血淋淋的火鸡腿夹到砧墩板上,先用钢刀把鸡腿剁成小块,然后连汤带肉一起倒进炒菜镬子,又切了两个洋葱和几个土豆,大火翻滚起来。想起来了儿子最喜欢咖喱,便倒了一些进去,立刻香气扑鼻。正好烤箱里的米饭烤好了,我抓着毛巾把烤盘拖了出来,轻手轻脚地剥开锡纸,只见一粒粒晶莹剔透如珠似玉的米饭呈现到面前。我把

米饭拨到了一边,又把新煮熟的咖喱火鸡堆放了进去。

“哇!真漂亮!侬会变戏法啊!”那个火鸡的主人走进来说。

“哟,上海人啊?”我说。

“对,我叫天润,是工程系的,老婆还在上海,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出来。真谢谢侬今天帮了我的忙,不然的话,我就太尴尬了。”天润一边说一边把咖喱鸡饭端回到了餐桌上。

“咖喱火鸡饭!好好吃啊!”

“很聪明的改良,烤出来的米饭真香!”就在大家围着那盘子咖喱火鸡饭惊呼的同时,冷不防大门呼啦一下被推开了,跌跌撞撞地冲进来一个面如死灰的大男人。这个人长发披肩,胡子拉碴,他甩去两只鞋子以后,

就一屁股坐到地毯上,呼哧呼哧地喘气。

“陈钢,你怎么啦?撞到鬼啦?”

“…… ”

“喝口水,不要急。”丈夫走过去,从一只放满冰块的硬塑料箱子里摸出一瓶白水递给他。有人告诉我,他是艺术系的。

陈钢喝完水缓过气来便开始说话:“啊哟,吓死人啦,我刚刚从桥底下走过来,碰到抢劫了!”

“真的?!你脑子不清楚啊,那些无家可归的美国人都会蜗居在那里的呢。”

“就是啊,我以为我这副邋里邋遢的样子不会引起他们的兴趣,所以偷了个懒,抄了个近道。不料一走到黑黝黝的桥洞下面,一群墨漆黑的人就围了上来。黑暗当中,只看见一个个眼珠子发着白光。他们把我包围在中间,摩拳擦掌像要吃掉我一样,把我吓得七窍生烟,几乎瘫软到地上。”

“你们这些新留学生都习惯把钱都背在身上,以为存在银行里不方便,这下惨了,被强盗来了个兜底端。”有人说。

“还好,还好,我狗急跳墙,一辈子的智商立时三刻统统发动起来。真的,我从来也没有这样伶牙俐齿过,我立刻说:‘啊!兄弟们啊!你我都是阶级兄弟,你们的皮肤是黑的,我的皮肤也不白啊,我们都是兄弟,阶级兄弟啊……你们没有钱,我也是没有钱的……我们是无产阶级兄弟,共产主义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兄弟啊!’说着,我哆哆嗦嗦地把口袋里

装零钱的皮夹子拿出来给他们看。”

“这些人买你的账吗?”

“我打开皮夹子,里面只有一块钱和几个硬币,那个领头的黑人看了看说:‘你怎么这么穷?看看我的皮夹子。’说着便从身上摸出一个很有派头的真皮钱包,里面有好几张大票子,他一边给我看,一边抽出一张塞在我的皮夹子里说:‘好了,你太穷了,我们是兄弟,就分你一张吧。’”

陈钢的故事讲完了,大家听得心惊肉跳,一时说不出话来,不知是谁率先大笑一声,登时一发不可收,引出了满屋子的哄堂大笑。

笑声当中陈钢又说:“不要嘲笑好不好,我吓得把一盘子菜都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呢。”笑声戛然而止,然而不到一分钟再次更响地爆发起来。正在大家笑得人仰马翻的时候,大门又一次被推开,伸进来了一个文质彬彬的脑袋,这是丈夫的师弟史哲。史哲手里拎着两只巴掌大的鲮鱼罐头,他光着脚,站在陈钢的旁边,莫名其妙地看着大家对着他笑,有些窘迫地进退两难。

他举起手,把两只鲮鱼罐头向大家晃了晃说:“很鲜。”

“什么?你把中国城过期的罐头拿过来唬弄我们啊?”大家一边说一边继续大笑。

“过期了吗?我没有注意,因为我很喜欢,所以就拿过来了。”

“别装蒜啦,九十九分,买一送一,以为我们不知道?又不是小学生做造句,还‘因为……所以…… ’呢。”

看到大家对着这个新来者唇枪舌剑地攻击,我感到有些于心不忍,于是走过去,接过罐头说:“我也蛮喜欢的,我来打开吧。刚刚过期是没有关系的。”

有人递给我一把开罐刀,我把开好的罐头安置在餐桌上面,这才去找来自己刚才装了一半小菜的纸盘子,继续夹菜。夹了大半盆,看到靠墙有个空座椅,便坐了过去。

“你辛苦了,快歇一歇。可惜你煮的菜都没有了,那道咖喱火鸡饭真好吃,连那只烤盘也刮得干干净净了,你一口都没有尝到。真不好意思。”

“这样才好呢,大家喜欢就好,自己煮菜自己吃起来总是没有味道的,还是吃别人煮的菜新鲜。”

“那道凉粉是我做的,你吃吃看,喜欢吗?”

“上海人叫麻腐,我最喜欢了,你做得很入味,又很清爽,这里有买的吗?”

“这里哪会买到这么好的凉粉,是小珍自己用绿豆做的。功夫很大的呢,为了这盘凉粉,小珍大概一大早就开始忙起来了。”旁边一个北方口音的留学生说。

“张莉,你不要这么说,我比较笨一点,所以动作慢…… ”那个小珍谦虚地说,并借口添菜,离开了。

“小珍是留学生太太,丈夫没有拿到全奖,又有一个小贝贝,不能出去打工,家境差一些。她很要面子,每次出来‘吃饭’,总是花费最大的力气,用最基本的原料做出特别的小菜。不会弄两只便宜罐头来蒙混一下。”另外一个留学生太太跟我小声地说。

“对了,你的手艺这么好,我可以介绍你到中餐馆打工。我打工的那家餐馆老板,总是对我另眼看待的。”那个张莉对我说。

“为什么?”旁边有人问。

“因为老板一看到我就认定我是高干子弟,他讲我和别人的气质不一样。”张莉得意地吹嘘。

我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有一点俗气的女人说:“是有一点不一样。”

“最让老板佩服的还是那道蚝油牛肉,你吃了没有啊?那可是我们这里的招牌菜呢。”

“哦?”我想起来儿子刚刚咬来咬去咬不动的牛肉。

正好这时候有人在另外一边叫了一声张莉,她说:“你看,我是一个忙人,又有人叫我了呢,我去去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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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9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张莉离开以后,旁边的一个南京太太说:“没有什么稀奇,她父亲不过是北京的一个局长,这种局长在北京多如牛毛,只有这种小人物才会到处显摆自己。那个叫她的东北人也是一个局长的女儿,小地方的物资局局长,可不得了,大概搜刮了不少民脂民膏,一来就用现款买了部新车,在我们这里还是第一个呢!”

“听说了吗?化工系的小吴,出了车祸。”

“怎么搞的?他喜欢自称是贫下中农的儿子,好不容易积攒了几百美元,买了部三手还不知道是四手车子,车子报销了吗?太不小心了。”

“没有出人命就是不幸当中的大幸了呢,拖了一车的废报纸去回收站卖,报纸没有卖掉,车子报废了…… ”

“…… ”

吃吃说说,不知不觉地到了深更半夜,餐桌上一片杯盘狼藉。丈夫摸出一个半人多高的黑色塑料垃圾袋,大家把手里的纸盘子、塑料叉子以及残渣余孽纷纷丢了进去,最后还有一大盘剩余的蚝油牛肉,丈夫端起来看也不看,毫不犹豫地倒进了垃圾袋。

客人们七手八脚地帮我把桌子收拾干净以后,便各自夹起空盘子道别,只留下那只满满登登的垃圾袋。

我把已经睡熟的儿子安顿到床上,灯光下面,一张天真无瑕面孔上,呈现出来一片明朗的阳光,我专心致志地注视着儿子睡梦当中的每一个细小的动作,我感觉到我的鲜血在他的身体里面流淌。

丈夫摸出一瓶五粮液,那还是十年前结婚的时候存积下来的,只是随着时间流逝,里面的酒精挥发得只剩下半瓶了。他无声地走到我的背后,我转过身体,面对面地看着他,有些陌生,有些尴尬。

他递给我一个酒杯说:“辛苦了…… ”

我以为他会感谢我一个人把儿子带大,不料他说:“这顿饭让你辛苦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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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9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风鸡和 BBQ

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光大亮。我想起来了,我和我的上海已经远隔重洋。儿子正趴在我的身边,聚精会神地看着我说:“妈妈,侬睡觉的时候嘴巴一动一动的,一定在吃好东西。 ”

我笑起来,把儿子抱到怀里说:“妈妈正在梦里啃一块肉骨头,眼睛张开来一看,原来是侬啊! ”

“不要啃我啊!爸爸说了,今天晚上有个外国教授请我们去吃饭,是吃烤肉,叫BBQ,有很多很多的肉骨头呢。 ”

原来我和丈夫分别五年又重逢的故事,对美国人来说就好像是天方夜谭一般,许多人都想来看看我们,丈夫的一个老师约翰教授便决定在他的家里举办一个盛大的BBQ,邀请大家一起来欢迎我和儿子。

“我又不是动物园里的猴子,有什么好看的? ”

“你比猴子好看多了。”丈夫已经恢复以前的样子,开始和我调侃。

“我们是不是也要带一盘子小菜? ”

“约翰教授特别关照,我们是特邀的客人,免带小菜。我现在要到学校里去了,你们自己在家里好好休息。 ”

丈夫走了,我从床上跳了起来。儿子拉我到厨房说:“爸爸很有钱呢!他有很多好吃的东西,好像永远都吃不光的啊。 ”

“真的吗?侬怎么晓得的? ”

“侬看,冰箱里有很多很多的肉,还有冰激凌,墙壁角落里有一箱箱的雪碧和可口可乐,在上海,好婆总归是一瓶一瓶买的。我最喜欢雪碧了,可以喝一罐吗? ”

我知道这种易拉罐的饮料,在美国是最大众化的了,并不是有钱人的专利,我说:“一大早喝这种易拉罐不大好,还是先吃早饭,好吗? ”

儿子听话地点了点头。

吃过早饭以后,我把房间收拾了一遍,然后整理冰箱。不料一拉开冷冻室的门,里面噼里啪滚落出来四只圆滚滚的冰坨子。

“啊哟,这是什么东西啦,还好没有打到我的脚。”我叫了起来。

“妈妈,我来帮侬。 ”

“不要,不要,小心冰到侬的小手,妈妈心疼的呢。”说话间,我已经把四只冰坨子捡了起来。仔细一看,原来是四只真空包装的白腊克鸡。白腊克鸡在上海,一般是不上台面的。这种洋鸡的肉头虽然比较厚,却泡乎乎的,又有些腥气。我呆瞪瞪地看着一并排的四只鸡,原本想把这四只鸡一起放回冰箱,但是怎么也找不到空当儿塞进去,最终只塞进了两只。

“妈妈,侬是不是可以来陪我看电视呢?很好玩的呢! ”

“等我想办法把这两只鸡放回到冰箱里就来,我怎么也塞不回去了。 ”

“像好婆一样,挂到阳台上去好了。 ”

“对了,那是风鸡!让我来做风鸡吧。”儿子的话提醒了我,我立刻把两只鸡扔到水池子里,一边拧开热水化冰,一边剪开包装清洗干净,又拔出钢刀破开鸡的后背,撒上盐和香料,用一根竹筷把鸡撑直了,最后找出两根小绳子,把两只香喷喷的鸡挂到了屋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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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9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收拾停当,我便泡了杯热茶,安安心心地搂着儿子坐在沙发上看起了电视。电视里播放的是动画片,讲的是老鼠和猫的故事,不知为什么那只强悍的猫终归斗不过机灵的小老鼠,儿子看得哈哈大笑,我却有些担忧:“这个故事怎么有一点颠倒黑白,好坏不分的呢?”

但是整个故事的情节十分热闹,妙趣横生,弄得我也被吸引进去,抱着儿子开心得大笑。就在我们俩笑得前仰后合的时候,电话铃声突然大作,一时间把我和儿子吓得跳了起来。

“啥人会打电话来呢? ”

“这只电话铃的声音怎么这么响啊,吓煞我了。 ”

“不要吓,妈妈去接。”说着,我便走过去拎起了电话。

电话的那一头是个外国女人,我告诉她:“我不懂英语啊,拼写,拼写…… ”

我捧着本英汉小词典,来来去去好几个回合,总算拼凑出几个单词,那是:“小动物 ”、“虐待 ”、“悬挂 ”、“鸟类 ”、“抗议 ”……这是什么意思?

电话那一头的女人有些强硬起来,再笨的人也会领悟到这里面一定有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无奈听不懂。我心急如焚满头大汗,两只眼睛盯着窗子外面的停车场,祈祷着可以冒出来一个人帮我一下。然而无望,一个偌大的停车场冷冷清清没有一个人,只有那两只悬挂在屋檐底下的风鸡,孤零零地在微风底下晃过来晃过去。啊哟!鸡!一定是这两只风鸡发生了问题!这个女人在抗议我虐待小动物呢,好像还讲,一歇歇有人要来示威 ……

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我一下子醒悟过来,放下电话,直奔外面,把两只风鸡拎了下来,又快速地跑回到房间里,然后抓起电话说: “No鸡! No鸡! ”

许久,电话的那一头吐出了一个词:“Thanks。”然后咯楞噔一声挂上了。

儿子莫名其妙地看着我说:“妈妈,侬做啥?跑进跑出就好像那只叫汤姆的猫咪? ”

“对了,妈妈这只猫咪被老鼠捉牢了。 ”

吃过午饭,又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看了看手表,快五点钟了。我把儿子叫起来,为他换上一套出客的衣服,又涂了一点防晒油,自己则穿上一条长裙和一件绣花短衫。母子俩便光光鲜鲜地到大门外面的绿地上,等待丈夫一起出去 BBQ。

“咦,这么大的花园,还有滑滑梯、荡秋千,怎么一个人也没有的啦? ”儿子大概想起来在上海排长队等待滑梯的情景。他一个人兴奋地在那里爬上滑下,很快就好像有些无聊起来,小小一个人站在滑梯的顶上,两只小手扶着栏干向远处眺望。不一会儿,他开心地跳起脚来,他说:“妈妈,妈妈,有人了,有人了。 ”

我回头一看,原来是两个收垃圾的工人,他们开进来一辆巨大的垃圾车,把一个三四米见方足有半吨重的垃圾箱,一下子就叉了起来,倒完了垃圾又把垃圾箱轻轻放了回去,然后便把垃圾车开走了。一切就在几分钟里发生和完成,却让儿子高兴得手舞足蹈。儿子快速地从滑梯上面滑了下来,跳到我的身上和我紧紧拥抱,我第一次感觉到他幼小的身体是那么单薄。

这时候一辆细轮子的自行车飞一般滑到我的面前,一个高挑的金发小伙子对我说了声:“嗨! ” 接着又说:“风鸡,风鸡 ……风鸡啊!…… ”

我顿时慌了手脚,怎么又是“风鸡”啊,是不是来找我抗议的?于是结结巴巴对他说:“No风鸡! No风鸡! ”

他固执地说:“风鸡,风鸡 ……风鸡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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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9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急起来了,打着手势解释:“No风鸡,风鸡吃掉了!没有了,吃掉了!! ”

“什么??吃掉了? ”他瞪大了眼睛,流露出惊恐万状的样子。

丈夫回来的时候,刚巧看到自己的老婆笔笔挺地站立在门口的台阶上,面对着台阶下面的一个老外,急吼吼地分辩,于是匆匆把他那辆蓝色的别克停稳在停车位上,便一路小跑过来。

他先和那个老外打了个招呼,然后抱了抱儿子向我介绍:“这是大卫,刚才他自我介绍告诉你说,他是我们对门邻居计凤的男朋友 …… ”我愕然。计凤?凤计?风鸡?外国人先叫名字后叫姓,所以计凤就变成了风鸡了?!

“哈哈哈,怎么样,我劝你还是脱掉那件‘独立 ’的外衣,来依靠依靠你的丈夫吧,不然的话,隔壁的计凤就要被你当成风鸡吃掉了! ”丈夫幸灾乐祸地继续大笑。

“侬不是讲要带我们去 BBQ吗?还不走啊! ”我转移了话题。

“好吧,先回去换衣服啊。 ”

“不是换好了吗?侬看,妈妈还搨过嘴唇膏呢!好看吧? ”儿子说。

“好看,好看,我以为你们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是为了迎接我啊,原来是为了吃饭。不过去参加 BBQ,不用穿长裙,只要牛仔裤就行了。 ”

等到我们一行三人到达约翰教授家门口的的时候,已经是一式 T恤衫、牛仔裤、运动鞋了。

约翰教授的家坐落在一条僻静的小街上,小街的两边已经停满了各式的汽车,好像都是来参加 BBQ的。快到约翰教授家门口的时候,丈夫突然停下脚步说:“对了,有一件事我先要和你讲清楚。 ”

“什么事? ”我被他一本正经的样子吓了一跳,是不是他想告诉我这些年他吃饭的秘密?

“我就是想告诉你,这里是西方国家,男人见了女人的礼仪总是要拥抱一下,亲吻一下,法国人还要亲吻两下,你不要见怪,都是正常的。 ”

我松了口气,立刻笑道:“啊哈,太好了,我只要看到男人,立刻吊到伊的头颈上亲来亲去就可以了。 ”

“不可以! ”丈夫叫起来,我大笑。

这时候,儿子打断了我们的对话:“不得了,这里有这么多人啊,我今天从早到晚除了你们以外,一共才看见四个人:两个人是收垃圾的,一个人是送信的,还有一个人就是刚刚那个叫‘风鸡、风鸡’的大卫。我还以为,这里是个没有人的地方呢。”儿子扳着手指头数来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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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9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记性真好,小脑筋把每一个人都记得这么清楚。”丈夫夸奖着儿子。

“因为人太少了,我才记得的。要是在好婆家里,我就数不清了。咦,这是什么味道?这么香? ”

我用力嗅了嗅鼻子,连我这个长期患有慢性鼻炎的人,也可以闻到空气里蔓延着一股奇特的肉香。

“喂!你们来啦,就从院子里进来,大家都在等待你们呢! ”一个讲着有美国口音的中文的老外一身牛仔打扮,隔着院子的栅栏和我们打招呼。

“他就是约翰教授。”丈夫说。

“看上去有些像工人,不大像知识分子。”我说。

此刻这个约翰教授正站在一个长方形的地洞旁边,地洞的周围用石头垒起了一道矮墙,那里面是燃烧的树枝和木炭,上面有一个铁丝网,铁丝网上面是一排排的猪肉、牛肉、鸡腿、香肠,等等。那些涂满了酱汁的肉类,被炭火烧烤得吱吱作响,熔化的脂肪不时滴到树枝和木炭上,溅起点点火星。

“欢迎,欢迎你这个远道来的客人,约翰为了让你们尝一尝正宗的BBQ,今天特别起了个大早,搭起了这个改良的印第安人的地灶,味道就是不一样啊。”一个精瘦的华裔女人对着我们说。这是约翰教授的太太,台湾人。

“太麻烦了,真不好意思。”我说。

“谢谢! ”丈夫连忙加了一句。

“哦,这是你们的儿子啊?好可爱啊! ”约翰教授太太又说。

“哪里啊 …… ”我还没有说完,丈夫又抢着回答:“谢谢,谢谢!”

约翰教授太太笑着对我说:“昨天我和你丈夫谈到你们分别五年以后的重逢,他告诉我你们将重新认识一次,重新恋爱一次呢,真浪漫。”

我连忙回答:“谢谢。”同时看了一眼有些窘迫的丈夫,心里说:“我学得很快吧!不就是别人讲一句好话,马上回答一个‘谢谢 ’吗?”

周边不少男女围拢过来,他们纷纷向我们祝贺,祝贺我们的重逢。于是我不断地向他们“谢谢 ”。

“嗨,来吧,这一批肉烤好了,小伙子,先来一块!你几岁了? ”约翰教授大声招呼我的儿子。

“五岁!谢谢!真香!”我的儿子也学得很快。

接着,大家都托着一个硬纸盘过去拿肉。我在约翰太太的帮助下,夹了猪肉牛肉和一根香肠,又加上蕃茄酱、胡椒粉和盐等调料,便走到旁边吃起来了。这是我第一次吃 BBQ,确实别有风味。特别是那块牛肉,虽然硬了一点,但是很有嚼劲,越嚼越香,回味无穷。大家边烤边食边饮边谈,不亦乐乎。我用眼睛搜索到我的儿子,看到他正努力地对付一根肉骨头,弄得满脸是酱,丈夫走过去,用一大把餐巾纸在他的嘴巴上擦来擦去,让我感到一种很满足的感觉。抬起头来,张望一下日光,这里的白天怎么会一直亮下去的呢?已经是晚上七点多钟了,头顶上的太阳仍旧金光灿烂,就好像刚刚升起来一样。

一个高挑的华裔女学生坐到了我的旁边,她说:“我叫美珍,台湾来的,就住在你的楼上,有空上来玩。 ”

“谢谢,请多关照。”我连忙说。

“不用客气,你初来乍到,我可以为你介绍一些华人朋友,周末一起去查经班,很热闹的。”美珍热情地说。

“好 —— ”我一时没有弄清楚什么是查经班,又不好意思询问,坐在对面一个小巧的太太,好像看出来了我的窘迫,等到美珍去拿玉米的时候,她就坐到了我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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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9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她说:“我叫阿颖,从香港来的。美珍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她的查经班是教会活动,那就是一大群华人在一起吃吃饭,学学《圣经》。我看到你有一个极其可爱的儿子,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来参加我们天主教的活动,圣母是最慈爱的了,你会感觉到她很亲近。 ”

阿颖刚刚说完,一个漂亮的混血女孩走过来说:“我叫艾米,我的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法国人。刚刚你的儿子告诉我,过一个星期他就要上学了。我想,等到你儿子上学以后,你会很寂寞的,我让我的朋友来教你英文好吗? ”

“你的朋友来教我英文? ”

“是的,免费上门教学,连教科书也是赠送的呢! ”

“这么好?你的朋友不用读书、上班吗? ”我有些不能相信的样子问。

“当然要读书、上班。但这是奉献,是比所有其他事情都重要的呢,我也和他们一样,每个星期都要抽出一天来奉献的。 ”

“向社会奉献吗? ”

“向上帝奉献,我们所享受的一切都来自上帝,他造太阳给我们日光,造月亮和星星使我们晚上也有点光,造地球给我们居住 …… ”

艾米的眼睛里充满了虔诚,一字一句地说着,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接触到佛教以外的宗教思想,我感到很新鲜。想起来西方文化当中,有两大传统 ——古希腊罗马文化和古希伯来文化,基督教文化又是以古希伯来文化为基础的,它们既是现代西方社会的思想基石,又仍然影响着现代人的思维、信仰,以至生活习惯,却没有想到,宗教文化会如此深入地渗透到每一个角落。我一边听一边想:看起来要在这片土地上生活,首先就要了解这里的宗教文化。

正想着,儿子举了一只盘子飞到我跟前,他说:“妈妈,妈妈,侬吃一口,这块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真好吃,有一点像上海天鹅阁的奶油焗面呢! ”

“这叫意大利千层肉酱面,是一道非常有名的菜,通常用四五层新鲜的鸡蛋面片组成,每层里面填入肉糜、奶油调味汁、番茄酱、干乳酪等,放在烤箱里烤出来的。”阿颖热心地向我解释说。

“真的很香啊,我好像没有吃到番茄酱呢。 ”

“马琳是摩门教徒,摩门教禁绝烟、酒、咖啡和茶。他们吃粗粮加工的产品、水果、蔬菜和有限的肉类,所以马琳做的意大利千层肉酱面比较清淡,也比较适合华人的胃口。”阿颖又说。

这时候胖乎乎的马琳走过来了,阿颖马上笑着用英文说:“马琳,他们都喜欢你的肉酱面呢! ”

“太好了,下次到我家里来吧,我们有很多华人兄弟姊妹呢。 ”阿颖帮我翻译了这句话。

“谢谢。 ”

接下来阿颖、马琳、艾米和美珍等都围在一起有说有笑,一点儿也没有教派之间分歧的争执。大家似乎已经忘记了当年马丁 ·路德宗教改革时期新旧教之间的血腥。

我的感觉很好,我喜欢这种和睦相处、太太平平的生活。这时候又走过来了一位马太太,她自我介绍是天津人。一听到我的祖籍也是天津,立刻拉着我的手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我笑起来了,我告诉她:“事实上,我只有到天津去过一次,还是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呢。 ”

马太太说:“无论你是哪里人,都是中国大陆人,就都算是老乡了。你刚刚来,先休息两天,过两天我来介绍你到中国餐馆打工,可以先给客人倒倒茶水,以后做熟了,就可以端盘子了,到那时候,你就出头了,一个周末就可以赚到一两百美金呢。 ”

我笑了笑说:“那就谢谢了。”嘴巴里却泛起一股说不出的酸苦。远处的丈夫大概注意到了我的异常,他举着一瓶啤酒走到我的跟前,我接了过来,狠狠地喝了一大口。

“马太太是个很热心的人,一定是要介绍你去餐馆打工,这事情不急,过几天,等你在家感到无聊了再说。事实上,你只要一个星期去打一两天工,一个月打两三百美金,付付房钱就可以了,其他时间仍旧可以在家做你自己喜欢的事,不要为吃饭担心。 ”

马太太和丈夫的话让我感到悲哀,在美国出头的日子难道就是端盘子吗?“伊登”,我的“伊登”变得梦幻一般,我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八十年代的留学生和现在的留学生完全不同,我们不仅不可能从家里得到资助,因为经历了那场史无前例的“大革命 ”,父母老早就清贫得一无所有了;我们还要想办法克扣自己,逢年过节寄些美金回去。几乎每一个留学生和他们的太太都在打苦工。

我叹了一口气,看了看自己的两只手,尽管在出国之前就做好要和钢笔再见的准备,却没有想到这么快。我不甘心,我在心里对着父亲的在天之灵呼喊:“给我力量!给我力量!我一定要自己站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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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9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阳终于落下去了。太阳一落下去,远处的落基山就变得阴沉起来,诡谲地聚集起野地里的冷风,无声无息地侵袭着我软弱的身体,把刚才那点儿祥和一扫而光,我感到无依无靠。

BBQ的篝火渐渐熄灭,约翰教授和他的太太把剩余的食品分别装进一个个食品袋里,然后分发给大家。就在大家纷纷起身说再见的时候,一辆破旧的福特汽车带着巨大的声响嘎一声停到了大门口。

“哦哟,你怎么这么晚才来?我们都吃饱喝足要结束了呢! ”

来人木噱噱地跌撞进了门厅,这是一个谢了顶的小个子男人,他扶着门框说:“我太太死了,刚刚在大街上出了车祸,被撞死了 …… ”

“…… ”

“怎么可能?我下午还看到过她 …… ”

约翰教授的太太用眼神阻止了说话的人,然后把这个谢顶的男人扶到椅子上。这个男人就好像没有知觉一般,直挺挺地杵在那里。许久,突然趴到桌子上,发出了女人般的哭号。

原来他的太太打两份工,中午在快餐店卖快餐,下午收工以后便赶到市中心的一家中餐馆端盘子。这天,快餐店结账的时候发现少了二十美金,老板拉长了面孔一定要她找出来。后来还是老板的太太回来讲,是她取了二十美金给女儿买裙子,才算平息了一场风波。这时候马上就要到四点钟了,于是这个打工太太急急忙忙跨上自行车就往市中心赶。

打工太太一身的疲惫,一肚子的怨气,十字路口忘记朝左看一看,正巧一个失业潦倒的白女人驾驶了一辆“老坦克”,一个右转,乒乓一声,打工太太连人带车一起飞到她的前车盖上,又乒乓一声,弹到了旁边路牌的钢筋水泥柱子上,立刻肝脑涂地。

所有的人都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噩耗击倒。一个外国女教授流着眼泪从外面走进来,她说:“我第一次看到你太太的时候,她一句英语也不会说,只是非常和善地看着我笑,我一点也不了解她。后来我开始了解她了,可以和她对话,这不是因为我向她靠近过去,而是她向我靠近过来,她艰苦地学习英语。留学生的太太们都很艰苦 …… ”

约翰太太说:“她艰苦到了连一顶自行车的安全帽也舍不得买,为了让儿子早一点出来,节省了每一块美金 …… ”

丈夫一只手搂着儿子,一只手捂着儿子的耳朵对我说:“没有想到我们这批中国人第一个死亡的是因为飞来横祸 ……我有全额奖学金,艰苦一点,够了 …… ”

这个原本是欢迎我到来的 BBQ,结果变成了送别一个暴死的太太。离开约翰教授家的时候,大家连说声再见的心情都没有了。第二天早晨,丈夫到学校去之前,走到我的面前,用力地抱了抱我。我理解他的心情,

他对我说:“好好待着 …… ”

而在我听来则是:“好好活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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