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bsz8888 于 2014-11-12 17:32 编辑
位于随州市经济开发区(淅河镇)的二棉老生活区的改造已经动工,此前,二棉社区居民委员会贴出如下拆迁通知,通知内容完全就一威胁人民群众。目中无人,飞扬跋扈。 由于二棉老生活区年久失修,部分房屋已成危房,环境恶劣。部分居民已经租房搬迁。部分房屋久空无人,但还存放有家具。社区居委会在未通知住户的情况下竟直接动工拆房,最后甚而至于只要家里没人,便进行拆房。大部分住户未得到任何通知,拆迁前从未召集当地居民开户。在通告上日期11月30日之前近二十天的时候回到家,便发现自家房子已被拆毁。多数居民已在此地居住十几年,莫名其妙被人闷声不响直接拆了自家的房子,真是欲哭无泪、欲诉无门。 我们老百姓更加想不到的是,这属于政府项目政府投资的棚户区改造工程,竟然在落实后并无老百姓一分钱的赔偿款。不禁想问,总投资两千余万元到底去向何方?二棉社区领导表示,房子属于社区所有,赔偿钱款与住户无关。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由于历史原因,房屋原属随州二棉集体所有,当地住户也全部系原随州市第二棉纺厂职工,后因随州二棉破产,房子分给了当时棉纺厂职工。然而原棉纺厂已经破产多年,当时钱款去向不清成谜不说,就连分配给棉纺厂几十年的老职工的房子也要被剥夺,这样的话进行棚户区改造还有什么意义呢?这样撵别人走和强盗土匪有什么区别?这样做好的房子和商品房又有什么区别呢?几十年的老住户说要别人走就走?根据随州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意见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国土、规划、城管、公安等部门和基层组织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逐户组织调查登记;对未登记确权的房屋以及未经批准的构(建)筑物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处理。逐户调查登记情况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公示。)二棉社区,你的公示在哪里呢?没有公示就拆了人家的房子算违法吗? 作为十余年的老住户,不知国家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政策如何,不知几十年老住户为何自家被拆却拿不到一分钱补偿,不知政府两千余万投资其中的赔补费用去向何方,不知二棉社区领导何以一声令下将人房屋说拆便拆,不知这几十户老居民无家可归后又何以生活。此五不知,万望领导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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