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05年6月5日,依法取得了位于随县殷店镇塔儿山村(新大桥桥头)面积2.32亩水田的承包经营权,经营权证号为【曾农地承包权(字)第01041501036号】。承包年限为2005年5月20至2028年9月30日止。然而,我无意间在《随州日报》上看到了《随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在我没有收到任何单位就我所有的农田征收协商的情况下,将我所有的基本农田挂牌出让了。不仅严重的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也严重违反了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相关规定。试问下,政府的权力是谁赋予的?难道人民赋予政府的权力是让政府贱踏人民的利益的吗?老百姓靠农田为生,一旦失去了农田,农民靠什么生活?国家《土地法》明确规定,农村的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征用,然而,当地政府全然不顾法律法规,不管老百姓是否同意,也不和老百姓协商,暗地对农民的责任田进行强征强卖。试想下,现在全国都在对土地征收的问题上严厉把关,决不踩红线。而我们的政府去任然敢在顶风上,敢越红线。你们的行为也太枉为了吧!如果政府不把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那老百姓将在何处申冤呢?难道非逼的老百姓走长期上访路才能解决吗?希望看到贴子的正义人士帮忙转一下,帮我们出点建议怎样才能更快更好的解决,也希望相关的单位引起重视,到基础去了解下实情,多查下问题,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以上报料属实,如有谎报,愿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