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医院是随州市唯一一家经民政局授牌的慈善医院,为了履行使命,回馈社会,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和自身力量来担负一份社会责任,将慈善和公益事业落在实处,东方医院拟于2016年4月启动“东方女性身心健康”慈善救助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救助对象: 1、参加居民医保的城市三无女性(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村五保女性(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或者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但是该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农村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 2、参加居民医保和合作医疗的城乡低保家庭女性。 3、参加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和合作医疗的残疾女性。 二、救助病种: 1、需手术治疗的子宫附件类疾病; 2、需住院治疗的精神类疾病。 三、救助总金额: 10万元 四、救助标准: 1、参加医保的子宫附件疾病患者可减免手术费用自费部分的60%。 2、参加合作医疗的子宫附件疾病患者可减免手术费用自费部分的70%。 3、参加居民医保或合作医疗的精神病患者,免除2个月的住院期间生活费、治疗费、医药费等。 五、救助方式: 按《随州市慈善总会东方助医基金救助实施方案》规定的运作方式执行。 附:《随州市慈善总会东方助医基金救助实施方案》明确的“申请救助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低保证复印件(非低保户的病员可由镇或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出具困难证明材料); (4)填写好的《随州市慈善总会东方助医基金救助申请表》; (5)病情诊断证明(或病历); (6)《合作医疗证》或《医保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