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家人在曾都区检察院黄垅小这这栋房子里住了七年,也没感觉是危房,后来说是危房,打着危房改造的名义,贴出了这样强势的条款,开发商为了利益不知道会不会采用一些非常手段。2016年底原本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其中一条就是等房子建好了才搬,年底开发商就让人把原本绿化非常好的院子都弄平了,绿化没了,弄得曾经鸟语花香的院子一踏糊涂,之后开发商就反悔,要先拆房子后建,要求重新签订合同,整个过程细细想来,每一步都是开发商的套路,现在又在未与全部住户重新签订好合同的情况下,又贴出这样的蛮横的条款,严重违背了随州市建设宜居城市的倡议,请大家帮忙关注一下,希望得到舆论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