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晚解放路车祸
今晚(7月13日)22:00左右,解放路购物中心斜对面发生车祸,一女司机驾驶一辆jeep越野车,无牌,自东向西行驶,不知何故,行驶至左边车道,撞向路边行人,致使母子二人受伤,母亲受伤较轻,18岁儿子受伤严重,已送往医院,警察现场对女司机进行酒精测试,仪器显示值65,9.现双方当事人已带往交警队进一步处理.这下出名了。。。。 掉的大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有证不装,就是为了不守交规这下掉的大。 刚拿照的{:1_536:}{:1_536:}{:1_536:} 必须严惩,酒架害人,害己 酒驾害人。 又是女司机{:1_543:}{:1_543:} 酒驾呀!一个小女生喝个么酒哟!
没搞清楚的是:她怎么跑对面车道去了呢?而且还那么平行路边?如果是在右边车道行驶,为了躲避什么的话,应该是斜的呀!没搞明白,难道是有意逆行?按说不可能呀! 清吾飞扬 发表于 2016-7-14 12:20
又是女司机
本人仅仅是直面事实,哈哈哈哈哈哈
酒驾标准、醉驾标准: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
酒驾处罚: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
醉驾处罚: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