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 发表于 2016-8-24 08:52

happy_happy 发表于 2016-8-23 17:02
如果真是这么大的损失,不走法律途径,在网上煽动舆情,有刁民的嫌疑!

拆迁人员是政府公务人员,现在公务员如果查到酒驾都会开除公职,更何况该公务人员还知法犯法。

烧完美好青春 发表于 2016-8-24 09:34

帅过头了T.T 发表于 2016-8-24 01:09
其实你们这样的人才是最可恨的,无非是多要点钱嘛,你房子不拆迁,人家工程就要延期,延期一天就是钱,延期 ...

人家延误工期算损失,被害者财产损失算什么?是被害者暴力阻止施工?还是施工者暴力强拆受害者?看你算是个有文化的人,怎么不懂这个因果关系?

wx_百姓_C48H8 发表于 2016-8-24 09:53

请问21厘米以上造型对节白蜡、三角枫、榆榔、朴树、1000元能买得到吗?侧柏1cm-2cm 0.3元能买得到吗?哎,请保护弱势群体。

wx_百姓_C48H8 发表于 2016-8-24 10:25

wx_小小的_C7tSS 发表于 2016-8-23 22:30
湖北绿城生态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浩源园林公司)以杜某、叶迎国、肖某等人所形成的园林公司,阻挡国家建设发 ...

请问你弱智吗?你一套房实际价值100万,给你50万你答应吗?

正义之士者 发表于 2016-8-24 16:15

wx_百姓_C48H8 发表于 2016-8-24 09:53
请问21厘米以上造型对节白蜡、三角枫、榆榔、朴树、1000元能买得到吗?侧柏1cm-2cm 0.3元能买得到吗?哎, ...

好像听说是移栽费吧,买了他们放哪?

wx_简单爱_Z33qe 发表于 2016-8-24 16:39

公开赔偿标准,依法公开、透明的赔偿损失,这样才上体现我大中华的国粹。

七星茶 发表于 2016-8-24 16:42

为什么要强折人家的私有财产,你经过法院的判决了吗?钉子户这个词本来就是个不文明的词,为什么叫人家钉子户,要钱多了不行吗?你如果真是国家建设,为什么不走法律?为什么私自就给人家折了?这说明一个问题,你的权力大于法律,等于无法!

wx_诚成_IaXwZ 发表于 2016-8-24 20:14

曾政办发36号文件

黄大黄123 发表于 2016-8-24 20:16

强制拆迁绝对不合法,体现了个人的庸政,一个共产党员如何体现“两学一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由、平等、公正、法制!值得我们深思!

wx_诚成_IaXwZ 发表于 2016-8-24 20:24

本帖最后由 wx_诚成_IaXwZ 于 2016-8-24 20:26 编辑

wx_诚成_IaXwZ 发表于 2016-8-24 20:14
曾政办发36号文件

我找到了,相关补偿文件——曾政办发36号

阿忠 发表于 2016-8-24 20:52

我听到好多拆迁不公平合理的!此次又是例证!有的拆迁办的从来没公开透明!按文件办事!他们的方式是一吓,二哄,三骗!有了公开透明!按文件办事!哪能工作做不到位?!只有没有能力的领导采取强拆的方式!土匪的方式!国民党的方式!难道共产党在倒退!?老百姓是弱者!只能忍气吞声!生怕老百姓吃了一块肉!?

人生如梦. 发表于 2016-8-24 22:52

搞死传死个子养的,共党的干部就是吃肉不吐骨头,只会窝里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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