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砖工 发表于 2016-9-2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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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鼎 发表于 2016-9-2 12:13

路太好了,一看二看三还是看啊……

viva5201 发表于 2016-9-2 12:18

找个律师吧,这个社会还是公正法治的。
节哀!珍惜眼前人,珍惜当下的一切!相信一切都会好的!

逆游的鱼 发表于 2016-9-2 12:52

一定要搞慢点

洋蔥頭、姐夫 发表于 2016-9-2 14:01

骑摩托的,呵呵。自己作,天都看不下去了。

草原上的一只鹰 发表于 2016-9-2 14:24

唉,惨啊

网事如烟 发表于 2016-9-2 14:29

深表同情,但愿血的教训使我们警醒,开车上路,一定要时时紧绷安全这根弦。

jinsanjiao 发表于 2016-9-2 15:04

看着心里很难受!

奇迹再现 发表于 2016-9-2 15:24

piecesun 发表于 2016-9-2 09:19
看你还敢不敢骑摩托车。作死的迟早要死

你说的有一定的道理,楼主表述的事件还是很明白的,但也看出楼主一家缺乏安全意识,淅河到随州上班也不算近,路况复杂,每天骑摩托车来往出事是早晚的。接着四哥再出摩托车事故。同样的事故连续发生两次,就不是简单的偶然了。
1,交警判主次责任7,3开肯定有道理的,不是自认为对方找了关系交警就随便划定的。楼主没说四哥有摩托车驾照和行车证保险吗?楼主四哥戴头盔了吗?等等情况都没说,只说对方责任。
2,也难怪楼主四嫂及四嫂父母对姑妈和我妈甚是埋怨,楼主的妈叫四哥去接姑妈,楼主的妈在法律上应该有一定的责任。假如楼主的妈是让隔壁的朋友去的出事了,那样隔壁的朋友不追究吗?
   大家都注意安全吧,事故不总是发生在别人身上,责任也不总是别人的。

旅不止步...爱不 发表于 2016-9-2 19:19

狗扯羊腿

你们怎么光碰到倒霉的事?

慢点,慢点,按规则行驶

小小北极熊 发表于 2016-9-2 21:37

随州的关系网就是那样,有关系,走遍大随国!!有关部门拿着纳税人的钱,还把纳税人当孙子骂!不知何时才能还平等公正一片蓝天。

悠悠0505 发表于 2016-9-2 21:43

本帖最后由 悠悠0505 于 2016-9-2 21:49 编辑

奇迹再现 发表于 2016-9-2 15:24
你说的有一定的道理,楼主表述的事件还是很明白的,但也看出楼主一家缺乏安全意识,淅河到随州上班也不算 ...

你说的即是,出人命的案子,交警是不敢乱判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之后,交警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原则上只负责原因分析和责任判定。至于到底怎样赔,谁来赔,可以由交警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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