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林火山 发表于 2017-3-9 13:44

知道吗,物业在这上面挣的钱得给你分!

知道吗 物业在这上面挣的钱得给你分!最近,有记者走访调查发现:目前一些物业公司已经开始在小区内,公布去年物业收支情况。然而,让人不解的是,目前,物业晒账本,都不约而同地不晒“广告费”一项。按照规定,沈阳市范围内无论实行包干制收费还是实行酬金制收费的物业服务项目,均应于每年一季度末以前将上一年度的收支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示。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有关规定,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公共设施所产生的广告收益,归业主共有。

大堰坡 发表于 2017-3-9 13:56

想的美

流氓来了 发表于 2017-3-9 17:23

你认为物业公布收支情况和小区建设维护费用后,还能有钱分给你吗?

雁过留声 发表于 2017-3-9 19:40

把账做平就可以了,说不定还搞个入不敷出,然后让业主补交管理费。

随州好男人 发表于 2017-3-10 13:25

现实太难!{:1_560:}

逆游的鱼 发表于 2017-3-10 19:49

{:1_536:}

铁栅栏 发表于 2017-3-11 13:24

这还是头一次听说!但估计够呛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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