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感觉 发表于 2017-6-2 08:37

淅河穷人 发表于 2017-6-1 22:33
不是有巡视组吗?

对了,巡视组住在白云国宾馆

简单感觉 发表于 2017-6-2 08:38

淅河穷人 发表于 2017-6-1 22:33
不是有巡视组吗?

对了,巡视组住在白云国宾馆

简单感觉 发表于 2017-6-2 08:38

淅河穷人 发表于 2017-6-1 22:33
不是有巡视组吗?

对了,巡视组住在白云国宾馆

简单感觉 发表于 2017-6-2 08:38

zhiganzhguo 发表于 2017-6-1 19:40


林权纠纷处理程序:
1
、双方当事人应首先主动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林
权纠纷处理机构处理。
2
、林权纠纷处理机构受理后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
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3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
复议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已生效的林权纠纷协议、调解
书、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人民法院判决,及时组织勘定林
业权属界限,依法登记、发证。
林权纠纷的处理方式
1
、当事人协商解决。
经协商未达成协议或当事人一方
不愿协商解决的,按照《森林法》规定,向有处理权的政府
林权争议处理机构申请处理。
2
、林权争议的行政处理
。林权纠纷双方当事人任何一
方都有权要求政府出面解决。在正式履行行政处理程序后,
由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先行调解,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协
议,双方当事人签字,由调处机构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经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做出处理意见
书,由人民政府做出决定。

简单感觉 发表于 2017-6-2 08:39

审核比较慢

贝贝虎阿福 发表于 2017-6-2 08:48

快找下条文下面有没有那里写着最终解释权归谁,{:1_558:}{:1_558:}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简单感觉 发表于 2017-6-3 15:27

搬砖工 发表于 2017-6-1 21:45
你们那的山没有分到户?

分到户了啊,但被他们非法侵占。。。

简单感觉 发表于 2017-6-5 08:26

详细内容不给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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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如此明显的合同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