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投保人逝世时,保单的处理涉及法定继承人和保险公司协作,以确保保单权益的延续和安全。以下是关键步骤的综合说明: 1. ‌变更投保人‌
保单需指定新投保人,否则可能失效;原投保人的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 女等)须共同同意并指定其中一人为新投保人,提供死亡证明、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等文件。 2.‌处理保费状态‌ 若保费已缴清:无需立即变更,但建议尽快指定新投保人以维持保单完整性。 若保费未缴清:必须变更投保人,否则超期两年未缴费可能导致保单终止;变更过程需所有法定继承人签署放弃声明或授权委托书。 4.‌避免继承纠纷‌
为防家庭矛盾,投保人可提前写遗嘱指定保单接收人或选择带“第二投保 人”条款的保险产品,确保保单无缝转移。 5.‌特殊情况处理‌ 如未指定受益人:保险金转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民法典》继承顺序分配 (先配偶、子女、父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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