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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工商治理违法广告宣传

2012-12-28 17:19| 原作者: | 查看: 10869| 评论: 0|发布者: 随州网

摘要: 随州网讯 记者陈玉、通讯员李端、吴斯华报道:“陈巷镇唯一的电梯房,选择这里,就是选择了至尊品味,选择了最高最好,您还等什么呢?”日前,针对这类违法广告宣传行为,广水工商部门展开了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
随州网讯 记者陈玉、通讯员李端、吴斯华报道:“陈巷镇唯一的电梯房,选择这里,就是选择了至尊品味,选择了最高最好,您还等什么呢?”日前,针对这类违法广告宣传行为,广水工商部门展开了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据广水工商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此次行动,以电视、广播、户外广告、印刷品等媒介的房地产市场广告为重点,对经营者在宣传中使用“最大”、“最佳”、“唯一”等词汇和有违中国传统礼仪文化或有伤风化等词汇的广告宣传词进行查处。该人士表示,根据我国《广告法》第7条的明确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 “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工商执法人员采取专项检查与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所涉及到的经营广告进行普查,督促指导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签订广告发布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目前,共检查5家房地产建设开发企业和4家广告经营单位,检查各类房地产广告9例,查处3起房地产广告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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