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推动修改出台基金法、建议开展证券法的修改工作、建议研究制订期货法为重点,不断完善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法律基础; 二是秉承对违法失信行为“零容忍”的理念,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等违法失信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是积极推动健全完善证券侵权民事赔偿机制,加大民事赔偿力度,完善民事责任分配,真正使市场违法失信主体付出经济成本和代价; 四是正式启动升级后的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积极推进部际信用信息共享,为诚信建设奠定更为坚实的信息基础; 五是全面贯彻实施《诚信监管办法》,切实加大失信惩戒约束力度,做好诚信信息查询服务工作,发挥市场和社会的监督作用; 六是积极探索守信激励引导,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宣传诚信典型,试点诚信状况评价,促进市场和行业诚信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