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郭志等10名代表提出的 “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议案,会议决定通过此项议案。 会议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广大农村居民对改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对建设美好家园、过上更加幸福生活的期盼越来越强烈。2012年12月,市委、市政府启动了以 “整治村庄环境,建设美丽家园,促进生态文明”为主题的 “进万村洁万家”活动,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改善农村环境、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抓好环境规划、健全监管机制、整治“脏乱差”现象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到2014年底,初步完成全市大部分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创建30个示范乡村。一是注重规划导向作用。把农村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中,论证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控制性规划和区域环境容量规划。重点做好农村垃圾填埋场、农村垃圾焚烧厂、集镇污水处理厂、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畜禽养殖业定点布局等规划。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绿化工程建设,改善农村生态条件。健全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和处理制度,加大对村垃圾收运的补贴力度,建立稳定、专业的保洁队伍。加快建设乡镇二级垃圾中转站,逐步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针对不同情况,采用多元化的农户生活污水处理模式。三是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大力推进路网建设,实现道路互通。配套建设照明工程,方便群众夜间通行。加快实施改水改厕工程,改造农民生活环境。利用农村闲置地块,配套建设农民健身设施,改善农民健身条件。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资金投入总量逐年增加,比例逐年提高。设立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将资金向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倾斜。五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有关农村环境整治的政策措施以及农村环境监测、信息统计、质量评价等标准、方法体系,尽快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制定村庄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尊重和维护农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