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水市政府向银行偿还了二级公路债务1075万元,占该市应偿还二级公路债务的一半,我市二级公路债务偿还工作开始“破茧”。 据悉,十五、十一五期间,我国公路建设全面提速。在国家一定补贴下,地方筹集资金建设公路积极性高涨。国家实行燃油税改革后,我市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于2009年5月撤销。经有关部门核定,我市形成二级公路债务9.27亿元,其中省统贷6.77亿元、市县贷款1.82亿元、欠付工程款0.67亿元。从撤站至2011年底,市公路管理处已垫付利息3000多万元。 由于长时间无力偿还贷款,各贷款银行开始缩紧对各地的贷款,各地金融信誉受到影响。2011年,我市出台了二级公路还贷的通知,要求市县贷款本金除中央补助的50%外,其余50%本金和市公路处垫付的银行利息由各县市区政府按照5年时间还清,每年保证偿还不低于20%。 日前,广水市人民政府通过财政率先偿还二级公路债务1075万元。随后,市政府召开了二级公路债务偿还督办会。随县、曾都区、随州经济开发区也将拿出实质性的措施启动债务偿还工作。 本金偿还的启动,将有效撬动我市二级公路债务偿还,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