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用电报装“三不指定”。用电报装不得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在用电营业场所公示电力监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省(市)建设部门用电报装业务流程,方便客户查询具备资质的受电工程设计、施工等单位信息。 二、提供高效优质的用电报装服务。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装表接电期限: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居民客户3个工作内送电,非居民客户5个工作日内送电。 三、严格执行电价政策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及时在供电营业场所和网站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及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用电报装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业务费用。 四、提供供电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受理客户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7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五、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故障现场时间,城区范围不超过45分钟,农村地区不超过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不超过2小时。 监督举报电话:0722—30660683066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