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已启动2013年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凡我市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可获得一次性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湖北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今年,上级下拨我市28.25万元用于该入学资助项目。项目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从高三毕业班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中评选,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困难家庭学生等。 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均可以向高中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学生需准备好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在学校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和诚信承诺书。市直学校将于8月8日前上报本科批次被录取的受助学生下列资料,8月26日前上报高职高专被录取的受助学生下列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