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迅速组织实施食药监管体制改革,乡镇街道必须设立食药监管机构。 这次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核心是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机构和技术资源进行整合,实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集中统一监管。会议要求各地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监管环节,强化和落实监管责任,做到机构在哪里,职能和责任就在哪里,着力解决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并存的矛盾,实现全程监管无缝衔接。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改革,原则上要于今年9月底和12月底前完成。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中央要求在乡镇(街道)或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填补基层监管执法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