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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强制购物将被禁止

2013-8-22 12:33| 原作者: 涢水安澜| 查看: 10594| 评论: 0|发布者: 森林人

        多家旅行社十月份的旅游产品策划已提上日程,价格上涨已成定局,部分线路涨价幅度甚至高达100%。届时旅游产品价格上涨的一大背景是:我国首部《旅游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而下半年最大的旅游高峰国庆黄金周恰好在这一天大幕拉开。

       旅行社正酝酿涨价,但消费者尚不知情,也没有出现大规模咨询或提前出游的情况。涨价不是新鲜事,但今年国庆黄金周及其后旅游产品的涨价,并非同往年一样是因酒店、航空等旅游资源供应紧张而受《旅游法》实施的影响。

        旅行社企业要严格落实新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违者将被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甚至面临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这是整部《旅游法》中最重的罚则。

        据了解,之前许多旅游产品能够以“不可思议”的低价招徕游客,“主要是因为地接社不向组团社收取接待费用,而是通过游客在目的地的购物、自费项目来弥补团费”。粗略地算一笔账:去泰国,含有税金的往返国际机票成本少说也在四千元,加上住宿、餐饮、门票,七八千元一点不夸张,“只不过很多费用以前被单独摘出来,变成一连串的利润点在旅程中逐一回收,也就造成了‘低价’的假象”。新法实施后,这种做法难以为继,价格自然也就上去了。


        对于以法律手段彻底解决“零负团费”等各种影响旅游业发展的痼疾,旅行社大都表示了肯定,期待能借着《旅游法》实施一扫“低价低质团”反受追捧的怪现象,帮助更多的消费者培养起更加成熟的旅游消费理念。新法实施后,大型旅行社会投入更多精力研发更加丰富的旅游产品,中型旅行社可能会专注于某几条精品线路,小型旅行社或者代理商可能就会将主要资源放在零售业务方面。
           来源:中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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