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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明确售房和物业收费标准

2013-12-4 10:52| 原作者: 早上好| 查看: 102121| 评论: 0|发布者: 小永远

装修保证金不超过1500元,垃圾清运费每平方米不超过两元

       2日从市物价局获悉,商品房销售和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已出台。其中,物业服务企业可收取不超过每平方米两元的装修垃圾清运费和每户不超过1500元的装修保证金。
       此前,随州市在销售商品房和物业企业服务管理过程中,因收费不规范造成矛盾纠纷频发,市民反映强烈,因此,两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收费标准。
       两部门要求,销(预)售新建商品房应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和二手房时不得在房价外收取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安装费用。代收代办有关手续的,应公示收费项目、依据等,不得另外加收任何其他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收费前必须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未办证和不具备等级评定条件的,可按每套住房10—25元/月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
       业主装修房屋的,物业公司可收不超过每平方米两元的装修垃圾清运费和每户不超过1500元的装修保证金(押金);严禁收取电梯维护费(电费、磨损费)、装修人员管理费、出入证工本费等其他任何与装修相关的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管理服务的封闭式共用车库和露天停车场(停车位)必须报批并悬挂监审证,亮证(持证)收费。(楚天快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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