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6 09:34| 原作者: 善待...| 查看: 10958| 评论: 0|发布者: 小永远
12月13日,广水市工商部门开出罚单,对当地某超市乱贴食品“营养成分表”的违法行为处以罚金2.5万元。
连日来,广水市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12月6日,该市工商部门在巡查中发现,长岭镇某超市销售的部分食品外包装上没有“营养成分表”,部分食品的“营养成分表”模糊不清,且QS编号与原包装袋上编号不符。
经查,该销售商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工商部门对销售商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5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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