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获悉,曾都区工商局西城工商所在“两节”市场百日“亮剑”执法行动中,发现两商家违法开展有奖销售,对其立案查处。 据介绍,工商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位于烈山大道的一家商场,自11月18日起,在其经营场所门前设置宣传牌、发放宣传单,发布有奖销售活动广告,对其举办的“某某商场感恩7周年幸运抽奖”有奖销售活动进行宣传,并于11月20日开始举办上述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随后,执法人员又在解放路西段一家珠宝行检查时发现,该珠宝行如出一辙,也在开展“好钻石某某牌,只为幸福传递——全国巡展随州站”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由于上述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较为诱人,不少消费者参与了活动。 经查证,上述两商家在开展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中,对总奖金额、最高奖金额、奖品的品牌及型号等均未予以公示,其行为违反了《湖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依法责令改正,并对其违法行为分别进行立案查处。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楚天快报讯 (记者赵牧 通讯员潜继梅 李远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