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网讯 记者许静、通讯员张东海报道:谎称有经济实力,以合伙做生意为由,蓄意骗取他人钱财用于挥霍。近日,犯罪嫌疑人汪某涉嫌诈骗罪被批捕。 去年3月,汪某与王某相识。汪某谎称自己有钱,在随县厉山镇承包了政府工程,可以和王某一起合伙做生意,王某信以为真。此后,汪某编造请客吃饭、工程中标、修车需要用钱等各种理由多次从王某手中骗取钱财挥霍,金额达十余万元。去年8月,王某对汪某的身份产生怀疑,欲了解投资情况,汪某为打消王某疑虑,谎称以自己和王某的名义在厉山镇买了一块地,之前从王某手中拿的钱充当购地的出资。为了进一步打消王某的疑虑,汪某通过伪造假合同、领着王某到随县开发区一个工程“参观”的方式,骗得王某的信任。截止案发,汪某从王某手中骗取了人民币16万余元。去年12月25日,犯罪嫌疑人汪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随县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遂依法对其作出批捕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