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黄闯报道:在同一地段一天内被罚2次,经交警部门查询后均因“超速惹的祸”,车主对此不解。 市民余先生向记者反映,2月20日上午,他开车经过广水107国道1114地段时,在16分钟内被罚2次,其中10点34分1次,扣6分,罚款100元;10点50分又1次,扣12分,罚款500元。“此地段无红绿灯信号指示,也无交警执勤,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我在此路段已经被罚5次了,是何道理?”余先生说。 记者与市交警支队联系,经查询,该车主2次被罚均是超速,由电子眼检测到,第一次超速20%,第二次超速50%。 对此,余先生不服气,表示自己并没有违规超速,而且在此路段也没看到任何电子监控设施,将进行投诉,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