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陈姓消费者提着刚买的一箱“九个核桃”饮料来到曾都区工商局东城工商所投诉,买了山寨货、花了冤枉钱。 执法人员发现,这箱 “九个核桃”饮料从外包装上看,其包装、装潢与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六个核桃”包装、装潢相近似,如不多加注意,让人很容易误认为是“六个核桃”。执法人员受理投诉后,迅速赶往销售现场调查了解情况,找到了供货商刘某。经查,刘某于今年元月从山东某乳业有限公司购进“九个核桃”饮料223件,货值30774元。截至案发时,已销售200件,销售额为43200元。 据悉,当事人经销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饮品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有关规定。曾都工商局依法查扣了该供货商尚未销售的23件“九个核桃”饮料,并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仔细检查商品外包装上的商标、文字、生产厂家、产地等信息,以防买到“傍名牌”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