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次敲诈勒索一出租车司机,且数额巨大,情节恶劣,近日,曾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2年6月10日,“的哥”王某驾驶出租车行至随州市一幼门前时,被齐某等人拦住并喝令王某车中乘客严某下车。王某迫于严某的威胁,拒绝齐某无理要求,并驾车摆脱了齐某等人的纠缠。齐某因此对王某怀恨在心。 次日晚上,齐某在随州城区发现王某的出租车,遂伙同同伴截住王某。齐某以王某帮助严某逃跑致使自己讨债2万元未成为由,以砸烂王某出租车和王某家人生命安全相威胁,要求王某赔偿损失2万元。王某见齐某等人凶神恶煞,知道自己遇见了流氓混混,因十分恐惧齐某等人的打击报复,最终在齐某等人的威胁和“好言相劝”下,同意给齐某3000元钱。 在随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齐某等人以各种借口先后对王某实施敲诈十数次,累计勒索王某现金2.8万余元,其勒索的频率由最初的三五天一次,发展到后来的一日一次甚至一日数次。王某 “破财”息事宁人的方法不仅耗尽了家中的全部积蓄,还欠下了近1万元的债务。 2012年7月,齐某等人再次向王某勒索1万元,并限令王某5日内付清。万般无奈下,王某和妻子一起向公安部门求助,至此案发。次日,公安民警将涉嫌敲诈勒索的齐某抓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