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药费报销比例比以前提高了20%,减轻了我家的经济负担,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近日,随县厉山镇肾移植患者刘某在随县医保局领取抗排斥药品的时候激动地说。 自5月13日起,随县医保局将全县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重大疾病门诊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80%,对重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之和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纳入大额医疗保险按80%比例报销;将享受居民医疗保险人员的重大疾病门诊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70%,对居民重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之和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纳入大额医疗保险按70%比例报销。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药费、尿毒症透析治疗费、恶性肿瘤放化疗费、血友病使用凝血因子或输鲜血费用等门诊费用,列入此次调整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