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随州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2月15日以前)。拟定实施意见,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对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大力营造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浓厚氛围。 (二)清理自查阶段(2012年12月15日—2013年2月15日)。各部门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自查,逐项分析其设立的背景、管理目标及必要性、有效性,提出拟取消或调整的意见,同时提出优化本部门行政审批流程、“两清四减”的意见。 (三)审定方案阶段(2013年2月16日—4月15日)。市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改办)对各部门提出的方案,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并借鉴同类城市先进经验,组织有关方面评估论证。在此基础上进行协商处理,分别提出各部门清理事项、优化流程,“两清四减”等具体改革意见,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定。 (四)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16日—4月30日)。将经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的改革方案统一向社会颁布。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市审改办和有关部门严格督查,及时协调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5月1日—5月15日)。由市审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审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改革方案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 (六)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5月16日—5月31日)。全面回顾本次审改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同时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树立改革创新意识,树立为企业和群众服务意识,统一思想,特别是各级领导要高度统一思想,破除思想障碍,改变传统思维和习惯,坚定信心和决心,明确工作目标,采取得力措施,强力组织实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市长傅振邦同志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彭明方同志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正祥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审改办),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组建事项清理规范、收费清理规范、职能归并集中、中介清理规范、服务机制优化、监督考核机制完善和督办检查六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要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承担日常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工作专班,密切配合,确保审改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工作手段。市委市政府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内容,提高考核分量。组织督查专班进行专项检查、督办,适时召开工作推进和督办会议。市纠风办、环境办将此工作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三评两查”治庸问责工作的重点,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一步促进工作落实。要反对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应付了事,务求实效,并坚持不懈地抓下去,防止“反弹”。 (四)市、县(市、区)改革同步。各县(市、区)要按照“全域化、系统化”的要求,在市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同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查找本地行政审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同步抓好本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争使本地成为“行政审批数量最少、时限最短、收费最低、发展环境最优”的县(市、区),为随州实现改革目标作出自己的贡献。市委市政府将同步对各县、市、区督办检查、考核评比、检查验收、总结表彰,促进工作全面落实。 |